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灵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对欣灵电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
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884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61.19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6,283.60 万元,扣除与发
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850.7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295 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资 2025.12.31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金 已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工业自动化控制电气元件智能制造
工厂建设项目
电磁继电器、微动开关生产线建设项
目
合计 41,326 39,233 27,502.7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432.85 万元,扣除前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0,199.85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自
动化控制电气元件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电磁继电器、微动开关生产线建设
项目”、“智能型配电电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已
结项。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电
磁继电器、微动开关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型配电电器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节
余募集资金共计 2,248.23 万元(含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最终金额以实际结转
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工业自动化控制电气元件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专户管理。节余募集资金在专户存放管理期间,在保
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可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逐步投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在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创造较多的
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其投资的产品必
须符合以下条件: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募集资金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
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募集资金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
将及时公告。
(三)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
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与计划,以及当前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拟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2.2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
议有效期与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事项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前次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授权到期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投资决策程序及实施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
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
事宜。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
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
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九)其他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
财产品等;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等;
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
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
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0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且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管
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
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该事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欣灵电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万 陈 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