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绍兴
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欣新材”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预计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
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放弃原控股子公司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欣诺环境”)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欣诺环境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欣诺环
境的持股比例由 51.25%降至 30.75%,欣诺环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目前,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的规定,公司董事吕安春先生、
鲁国富先生担任欣诺环境董事,欣诺环境为公司关联方。
因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 2026 年将与欣诺环境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金额约为 7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吕安春先生、鲁国富先
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 关联交易 2026 年度预计 截至披露日已发 上年发生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万元) 生金额(万元) (万元)
销售公
向关 联人 销售 市场公允
司主要 5,000.00 - 1,174.46
产品 价格
产品
接受 关联 人委 欣诺环境 销售代
市场公允
托代 为采 购产 为采购 2,000.00 - 1,396.46
价格
品 的产品
小计 7,000.00 2,570.92
(三)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鉴于欣诺环境系本公司于 2026 年新增认定的关联方,该公司此前与公司发
生的交易因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间往来,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及信息披露
规则,已予以合并抵销,故未在对外披露文件中作为关联交易单独披露。自本
关系认定之日起,公司与欣诺环境之间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后续与欣诺环境发生
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并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
披露,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DLA4GX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朝龙汇大厦 1 幢 2001-1 室
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帅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自有或自筹资金)
成立日期:2024 年 06 月 03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新材料技术
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化
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土壤污染
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固体废物治理;
(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欣 诺 环 境 总 资 产 33,487,715.32 元 , 净 资 产 -
(三)与公司关联关系
待欣诺环境完成其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不再是其控股股东,不再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的规定,公司董
事吕安春先生、鲁国富先生担任欣诺环境董事,欣诺环境为公司关联方。
(四)履约能力分析
欣诺环境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且具有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能严格遵守
协议约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欣诺环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交易价格参照合同对应签署之时公司向其他非关联公司销售同类产品所适用的
市场公允价格区间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开、合理原则。
计 2026 年公司替欣诺环境代为采购产品 2000 万元,本次代采购业务以收取一
定服务费模式确认公司贸易收入。为体现公平交易并保障公司合理利润,本次
服务费率以成本加成法为原则。
定价原则为成本加成法,具体为:交易价格 = 代采购成本价 × (1 + 服务
费率)其中,代采购成本价包含产品本身价款及为实现采购所发生的必要、合
理的相关费用(具体构成以双方届时确认的清单为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在 2026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额度内与欣诺环境
签署有关协议或合同,并按照约定完成交易事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及经营需要,公司与欣诺环境可
以利用各自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协同优势,属于正常商业业务往来范畴,对公
司主营业务开展及日常运营管理具有积极影响。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与欣诺环境的交易定价、结算方式等遵循市场公允原则,由双方协商
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在公司主营业务中比例不高,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实
际发展需要形成的,且交易遵循了平等、公允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经营的正
常运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关联董事吕安春先生、鲁国富先生需要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意见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述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所必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逸驰 储伟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