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股份: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5: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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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厚普清
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1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999,996.44 元,
扣除发行费用 4,855,686.32 元后(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出具的“川华信验(2023)第 0054 号”
《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聘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担
任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该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
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北张家浜路128号302-1、302-2、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高稼祥
保荐代表人          杨光远、丁梓
联系电话           021-65779433
  三、厚普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oupu Clean Energy Group Co.,Ltd.
注册资本           470,158,731元
法定代表人          王季文
股票简称           厚普股份
股票代码           300471
注册地址           成都高新区康隆路555号102栋1层1号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康隆路 555 号
  四、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
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对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情况发表意见;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
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核查意见;
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在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并需要保荐人处理的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在长江保荐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公司对长江保荐及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
导工作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不存在影响持续督
导工作开展的情形。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证券发行上市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
行工作职责、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意见。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查阅公司三会文件、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文件、经营资料和信息披露文
件等,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
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
为厚普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总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重大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使用
完毕,募集资金存放账户已注销。同时,长江保荐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将继续履行对厚普股份的持续督导责任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十一、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光远          丁 梓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高稼祥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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