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厚普股份(300471)
保荐代表人姓名:丁梓 联系电话:021-65779433
保荐代表人姓名:曹永林 联系电话:021-6577943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0 次,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9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 年 12 月 10 日
本次培训的主题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管规则》的内容介绍及近年来募集资金使
用违规案例的分享。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
合《股票上市规则》 第 4.6.3 条/《创业板股 不适用
票上市规则》第 4.4.3 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
则》第 4.6.8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 不适用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
不适用
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
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 不适用
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不适用
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受诉讼事项影响,截至本跟踪 保荐机构知悉相关资金冻结
报告出具日,发行人 2024 年 事项后,立即联系公司及募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集资金存放的商业银行核
诉前财产保全冻结的情形,相 定文件,确认上述冻结金额
关冻结资金占本次募集资金 的准确性及是否对公司日常
净额比例为 4.60%。 经营存在影响。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展、财 务 状 况 、 管 理 状 况 、
无 不适用
核 心 技 术 等 方面 的重 大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是 不适用
文及其相关方北京星凯投资有限公司所作出的
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
发布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公告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新增股份完成上
市,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长江保荐,签
行新增股份上市日起,长江保荐委派丁梓、
曹永林作为厚普股份后续持续督导工作的
保荐代表人。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无
及整改情况
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
的重大风险
除上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部分涉及
事项外,不存在其他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丁 梓 曹永林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