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光华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为丰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龚骏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行对账单的方式核查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议案及决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议案及决议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次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6年3月17日
通过演示培训讲义、解读法规条
文及案例分析等形式,对上市公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司信息披露违规案例剖析、监管
框架与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阐述
分析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因信息披露不规范,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 1、加强信息披露及投资者
证监局出具《关于对广东 关 系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学
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杨荣政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号),同时,深圳证券交 制管理,对《投资者关系
易所出具《关于对广东光 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
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 3、继续加强关键管理人员
荣政的监管函》(公司部 培训。
监管函〔2025〕第178号)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绩实现扭亏为盈,主要系
公司持续加大专用化学
保荐机构重点关注了公司
力度,进一步扩大公司在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原因,以及公司PCB板块
专用化学品、PCB领域的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及新能源板块业务的基本
领先优势;通过调整新能
情况及未来规划。
源板块发展战略及经营计
划,新能源板块实现减
亏。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的承诺
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是 不适用
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承诺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是 不适用
人员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开发行股票股份锁定的承诺
于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 是 不适用
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于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是 不适用
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出具
的《关于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杨荣政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2025 〕 111 号 ) ( 以 下 简 称 “ 警 示
函”),因未对公司信息及时予以披露可
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
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 ( 证监 会 令 第182 号 ) 第 三条 第 一
款、第二款及第四条的规定,公司及杨荣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2025年10月21日,因未按照《股票上市规
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
第2.2.8条、第4.4.2条的规定,对公司信息
及时予以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
《关于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
荣政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5〕
第178号)。保荐机构督促企业应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的进行信息披露,严格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为丰 龚 骏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