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数码”、“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神州数码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36 号),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338.999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899.90 万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2,770.37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 到 位 情 况 进 行 了 验 证 , 并 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 出 具 了 《 验 资 报 告 》
(XYZH/2023BJAA1B0324)。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161,051.53 132,770.37
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2,770.37 万元,因此上表根据募集资金净额相应
进行调整。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使用期间内,
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
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
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合理性、必
要性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增加。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的前提下,为
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增加,通过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将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根据补充流动资金的预
计使用情况,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1,500 万元(按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 年期
LPR 测算)。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随时根据募投项目
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
中的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
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崔彬彬 李 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