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目 录
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1-3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1-4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3 号
金运大厦 B 座 13 层
邮编 100044
电话 010 6221 2990
传真 010 6225 4941
网址 www.zzttcpa.com
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中证天通(2026)证审字 36110001 号-1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韵达公司”)
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光韵达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
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
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文号:
中证天通(2026)证审字 36110001 号)。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光韵达公司前期会
计差错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
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光韵达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
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光韵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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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专项说明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光韵达公司实
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提出审核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光韵达公司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
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在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光韵达公
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四、其他事项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光韵达公司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之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
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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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系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
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雪明
(项目合伙人)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肖玲
中国·北京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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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一、前期差错更正事项概述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2024 年度存在部
分贸易收入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净额法确认,影响前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财务费用、应收款项及应付款项的列报。2024 年公司所持有的联营企业因其他股东增资
导致应享有的联营企业净资产份额的变动未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认相应权益变动,
影响 2024 年长期股权投资、资本公积的列报。
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等相关规
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受影响的相关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前述
调整对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的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改变。
二、前期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
进行更正,影响的 2023 年度、2024 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1)202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更正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合并资产负债表
应收账款 596,343,735.78 -1,516,051.65 594,827,684.13
其他应收款 18,286,063.51 1,516,051.65 19,802,115.16
应付账款 270,893,074.88 -15,843,983.94 255,049,090.94
其他应付款 58,693,863.69 15,843,983.94 74,537,847.63
合并利润表
营业收入 1,072,755,761.33 -54,908,716.97 1,017,847,044.36
营业成本 721,032,054.69 -53,589,463.34 667,442,591.35
财务费用 22,193,933.39 -1,319,253.63 20,874,679.76
合并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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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97,743,821.22 -37,783,922.28 959,959,898.9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524,873.30 37,783,922.28 69,308,795.5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65,343,528.78 -36,464,668.65 428,878,860.1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8,056,243.09 36,464,668.65 124,520,911.74
(2)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更正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合并资产负债表
应收账款 627,215,919.72 -6,721,179.14 620,494,740.58
其他应收款 77,960,652.62 6,721,179.14 84,681,831.76
长期股权投资 11,108,005.25 6,870,593.76 17,978,599.01
应付账款 284,021,059.06 -38,430,890.62 245,590,168.44
其他应付款 61,145,245.07 38,430,890.62 99,576,135.69
资本公积 407,193,748.18 6,870,593.76 414,064,341.94
合并利润表
营业收入 1,118,170,160.35 -63,274,207.75 1,054,895,952.60
营业成本 789,654,001.97 -60,814,589.59 728,839,412.38
财务费用 22,429,324.34 -2,459,618.16 19,969,706.18
合并现金流量表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96,092,524.85 -54,124,584.59 1,041,967,940.2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217,452.03 54,124,584.59 89,342,036.6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20,363,142.86 -51,664,966.43 468,698,176.4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0,046,443.83 51,664,966.43 211,711,410.26
(1)2023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利润表
营业收入 246,203,247.14 -1,258,756.29 244,944,490.85
营业成本 191,516,947.87 -1,258,756.29 190,258,191.58
现金流量表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0,137,712.61 -1,258,756.29 168,878,9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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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221,542.21 1,258,756.29 14,480,298.5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5,885,983.15 -1,258,756.29 74,627,226.8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359,804.57 1,258,756.29 25,618,560.86
(2)2024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资产负债表
长期股权投资 1,054,957,338.45 6,870,593.76 1,061,827,932.21
资本公积 634,037,602.81 6,870,593.76 640,908,196.57
利润表
营业收入 215,551,503.15 -9,215,485.30 206,336,017.85
营业成本 159,805,430.91 -9,215,485.30 150,589,945.61
现金流量表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45,208,004.67 -374,309.89 244,833,694.7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362,262.37 374,309.89 11,736,572.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2,546,164.22 -374,309.89 162,171,854.3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555,176.46 374,309.89 29,929,486.35
三、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26)证审字 36110001
号-1,认为公司制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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