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鼎达”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骏鼎达 2025 年度
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
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其中:(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任一交
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 2 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美元、欧元等),外汇套期
保值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外汇期货、
货币互换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2)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预
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
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 0.25 亿人民币或等值
外币(美元、欧元等),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 0.8 亿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美元、欧元等),商品套期保值品种限于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
营有直接关系的树脂材料、金属丝等,包括但不限于:聚酯(PET)、尼龙(PA)、
聚丙烯(PP)、聚乙烯(PE)、金属丝等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及衍生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投资金额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
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公司章程》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的规定,本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公司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期末投资
计入权益
本期公允 金额占公
初始投资 的累计公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
衍生品投资类型 期初金额 价值变动 期末金额 司报告期
金额 允价值变 购入金额 售出金额
损益 末净资产
动
比例
外汇套期保值(公司
以自有美元办理掉期 5,335.79 0 -7.32 0 5,335.79 5,328.47 0 0.00%
交易)
合计 5,335.79 0 -7.32 0 5,335.79 5,328.47 0 0.00%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
公司根据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
务的会计政策、会计
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核算具体原则,以及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
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
财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上一报告期公司未有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
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
资。
明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美元办理掉期交易业务产生损失 7.32 万元
的说明
公司开展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进行的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套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美元办理掉期交易业务产生损失,损失金额占比本期净
利润为 0.04%,占比低,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风险分析:
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
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成风险。
说明(包括但不限于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将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 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
险、信用风险、操作 损失。
风险、法律风险等)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
来损失。
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防范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
的的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进出口的外币收支预测、外币银行借款、资产负债表敞口等实
际业务需求,交割期间需与被套期项目时间相匹配。
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机构、操
作流程、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等,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
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审慎审查所签订的合约条
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
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
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减少损失。
公司建立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方进行资信审查,确定交易对方有能力履行相关合同。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
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
允价值变动的情况,
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 外汇衍生品每月底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开价格确定公允价值变动。
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
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
参数的设定
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
会公告披露日期(如 2025 年 04 月 22 日
有)
注:初始投资金额成本系购入时的原始金额
除上表列示外,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证券投资、期货或衍生品投
资情况。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实施
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
及内部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艾立伟 温 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