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蓝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思科技”或“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和
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蓝思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蓝思科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3号)同意,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89,622,64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25.44 元, 共计募集 资金14,999,999,987.04 元,坐扣 主承销和保荐费 用(不含
税)69,599,999.9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930,399,987.09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联合主承销商承销
费(不含税)、律师费(不含税)、审计及验资费(不含税)合计21,249,056.60元后,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909,150,930.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7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490,915.0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1,162,943.02
利息收入净额 B2 21,960.36
项目投入 C1 236,003.02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630.23
项目投入 D1=B1+C1 1,398,946.0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2,590.5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14,559.6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5,559.65
差异【注】 G=E-F 99,000.00
本表中各数据如尾数计算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注】见下文“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注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蓝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
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前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湖南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河西先导区支行、中国建设银
行长沙分行树木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沙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泉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沙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经
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6日、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将“长
沙(二)园智能穿戴和触控功能面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原127,123.43万
元增加至229,159.04万元;将“长沙(二)园3D触控功能面板和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
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原534,532.14万元减少至262,496.53万元;将“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原198,788.68万元增加至368,788.68万元;在“工业互联网
产业应用项目”中增加子项目“湘潭蓝思工业互联网产业化应用项目”,由公司全资
子公司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实施,投资总额为26,572.63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
金投入,同时将子项目“蓝思长沙(二)园人工智能及工业大数据应用项目”的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由原59,813.69万元减少至33,241.06万元。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变更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沙市泉塘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星沙支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其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县支行账户(账号18030901040030721)自2022年4月25日起,其用途由原“仅用
于长沙(二)园3D触控功能面板和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调整为“仅用于长沙(二)园智能穿戴和触控功能面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
用”;其他账户用途不变。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与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沙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将“长沙(二)园智能穿戴和触控功能面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原229,159.04
万元调减至192,546.82万元;将“长沙(二)园车载玻璃及大尺寸功能面板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原422,653.36万元调减至322,653.36万元;将“工业互联网产业应
用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原207,817.48万元调增至246,466.81万元;将“补充流动
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原368,788.68万元增加至468,788.68万元。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变更情况,公司、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蓝思科技(湘
潭)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沙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协议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不存在违反上述文件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有9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期末,存续募集资金专户8个,募集资
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树
木岭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
沙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
西先导区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泉塘
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
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经济技
术开发区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经济技
术开发区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经济技
术开发区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沙
支行
合计 155,596,466.98
【注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期末,该3个账户中合计9.9亿元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注2】该账户于报告期内已完成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工业互联网产业应用项目”和“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作为公司运营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不进行单独的财务评价。“工
业互联网产业应用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推动公司数字化建设和智能云平台应用,
打造办公和生产全流程监控及可溯源的智能制造系统,实行精益化管理,提升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对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将本
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200,000.00万元(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该金额现为469,309.07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进一步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报告期内累计提前归还了14.1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9.9亿元。截至2026年1月9日,公司归还了剩余9.9亿元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如期归还。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114,559.64万元,其中15,559.65
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其余99,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补流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长沙(二)
园3D触控功能面板和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原534,532.14万元
减少至262,496.53万元,减少金额272,035.61万元,其中102,035.61万元改投入“长沙
(二)园智能穿戴和触控功能面板建设项目”,170,000.00万元改投入“补充流动资
金项目”;将“工业互联网产业应用项目”子项目“蓝思长沙(二)园人工智能及工
业大数据应用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原59,813.69万元减少至33,241.06万元,减
少金额26,572.63万元全部改投入“工业互联网产业应用项目”中的新增子项目“湘潭
蓝思工业互联网产业化应用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实
施,投资总额26,572.63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将“长沙(二)园智能穿戴和触控功能面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原229,159.04
万元调减至192,546.82万元,减少金额36,612.22万元,另该项目募集资金利息合计
业应用项目”;将“长沙(二)园车载玻璃及大尺寸功能面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由原422,653.36万元调减至322,653.36万元,减少金额100,000.00万元全部改投
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工业互联网产业应用项目”子项目“蓝思榔梨工业互
联网产业化应用研究开发项目”终止,项目专户剩余募集资金17,163.32万元(含利息
上述变更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
理,并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2-100 号)。报告认为,蓝思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
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蓝思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
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490,915.09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6,003.0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53,378.4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0.41% 额
是否
截至期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已变 募集资 截至期 是否
调整后 末投资 到预定 本期实 告期末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更项 金承诺 本期投 末累计 达到
投资总 进度 可使用 现的效 累计实 否发生
金投向 目(含 投资总 入金额 投入金 预计
额(1) (3)= 状态日 益 现的效 重大变
部分 额 额(2) 效益
(2)/(1) 期 益 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戴和触控功能面板建设 是 0.00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31 日
璃及大尺寸功能面板建 是 82.65%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31 日
控功能面板和生产配套 是 83.69%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施建设项目 31 日
是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7.48 6.81 7.65 5.62 % 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不适用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合计 -- -- -- 不适用 不适用 --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项目 1 虽然募集资金部分已投完,但项目整体投资总额尚
未投完,项目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 2 投入期间,公司不断开发新产品、优化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工艺、导入工业互联网与自动化生产线,车载中控、仪表、智能 B 柱等核心产品已形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成一定规模,目前正根据客户需求积极建设新产能,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具体项目) 议,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项目 3 投入期间,
公司灵活有序地分期推进项目投资与建设,不断优化资金使用效能,补充新的产能规
模,满足客户需求,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项目 4、5 不单独核算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不适用
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将归还至募集资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专户。
报告期内累计提前归还了 14.1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9.9 亿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5,559.65 万元,另有 99,000.00 万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流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途及去向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调整后投资总额”合计数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合计数多出部分,以及“长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沙(二)园智能穿戴和触控功能面板建设项目”“工业互联网产业应用项目”和“补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超出计划部分均为项目专户产生的利息投入。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洪滨 崔 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