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确认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
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
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对中泰证券确认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进
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本议案中
涉及自身相关的关联事项的表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预计关联交易 际发生关
关联交 关联交易 相关业务或事项
关联人 联交易
易类别 项目 简介
占同类业 金额(万
金额(万元)
务上限 元)
山东能源集团
公司为关联方提 有限公司及其
财富管理 供证券代理买卖 相关企业(以 由于客户需求
证券和 23.30
及投资咨 服务、期货经纪 下简称“山能 无法预计,该
金融产 10%
询业务收 服务、金融产品 集团及其相关 项金额以实际
品服务
入 代销、租用交易 企业”) 发生额计算。
单元、托管外包
其他关联法人 50.28
预计关联交易 际发生关
关联交 关联交易 相关业务或事项
关联人 联交易
易类别 项目 简介
占同类业 金额(万
金额(万元)
务上限 元)
等服务产生的收
关联自然人 7.90
入
公司为关联方提 山能集团及其 由于客户需求
证券和 573.55
投资银行 供财务顾问、保 相关企业 无法预计,该
金融产 10%
业务收入 荐、承销等服务 项金额以实际
品服务 其他关联法人 338.94
产生的收入 发生额计算。
山能集团及其 由于管理规模
公司提供资产和 0.00
证券和 相关企业 和业绩无法预
资产管理 基金管理服务,
金融产 其他关联法人 计,该项金额 10% 0.00
业务收入 向关联方收取的
品服务 以实际发生额
收入 关联自然人 0.00
计算。
公司为关联方提 山能集团及其
由于客户需求 9.24
证券和 客户保证 供证券代理买卖 相关企业
无法预计,该
金融产 金利息支 服务,支付给关 其他关联法人 10% 3.25
项金额以实际
品服务 出 联方保证金存款
关联自然人 发生额计算。 0.14
的利息
山能集团及其
存款利息 存放关联方存款 由于业务发生 0.00
相关企业 10%
收入 产生的利息收入 时间、金额无
证券和 其他关联法人 1,582.49
法准确预计,
金融产
山能集团及其 该项金额以实
品服务 借款利息 向关联方借款产 0.00
相关企业 际发生额计 10%
支出 生的利息支出 算。
其他关联法人 79.93
山能集团及其 由于具体交易
公司开展收益凭 相关企业 时间、金额无
证券和 收益凭证
证做市业务,向 其他关联法人 法准确预计, 0.00
金融产 做市业务 15%
关联方支付或收 该项金额以实
品服务 收入
取的利息 关联自然人 际发生额计 0.00
算。
申购关联方发行 山能集团及其
证券交易 7,250.38
的票据、基金产 相关企业 由于投资标的
金额
品、债券的金额 其他关联法人 和交易金额无 39,305.16
证券和
申购关联方发行 山能集团及其 法准确预计,
金融产 20% 497.52
的票据、基金产 相关企业 该项金额以实
品交易 证券交易
品、债券产生的 际发生额计
业务收入 算。
投资收益及利息 其他关联法人 3,617.40
收入
山能集团及其
由于融资金额 13,353.10
关联方申购公司 相关企业
收益凭证 及客户需求无
证券和 发行的收益凭证 其他关联法人 10% 0.00
业务金额 法准确预计,
金融产 的金额
关联自然人 该项金额以实 0.00
品交易
际发生额计
收益凭证 山能集团及其
算。 10% 50.94
利息支出 相关企业
预计关联交易 际发生关
关联交 关联交易 相关业务或事项
关联人 联交易
易类别 项目 简介
占同类业 金额(万
金额(万元)
务上限 元)
关联方申购公司 其他关联法人 0.00
发行的收益凭证
产生的利息支出 关联自然人 0.00
山能集团及其 由于客户需求
公司与关联方进 0.00
场外期权 相关企业 无法预计,该
行场外期权业务 50%
业务金额 项金额以实际
证券和 的金额 其他关联法人 0.00
发生额计算。
金融产
山能集团及其 由于客户需求
品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进 -34.96
场外期权 相关企业 无法预计,该
行场外期权业务 50%
业务收入 项金额以实际
取得的投资收益 其他关联法人 0.00
发生额计算。
期现结合 公司开展期现结 山能集团及其
业务的现 合业务,向关联 相关企业
货采购成 方采购现货的成 由于客户需求
证券和 其他关联法人 0.00
本 本 无法预计,该
金融产
期现结合 公司开展期现结 山能集团及其 项金额以实际
品交易 2,640.88
业务的现 合业务,向关联 相关企业 发生额计算。
货销售收 方销售现货取得
其他关联法人 0.00
入 的收入
山能集团及其
另类投资 对关联方另类投 由于投资标的 0.00
相关企业 20%
业务金额 资业务的金额 和交易金额无
证券和 其他关联法人 0.00
法准确预计,
金融产
山能集团及其 该项金额以实
品交易 另类投资 对关联方另类投 0.00
相关企业 际发生额计 20%
业务收入 资取得收益 算。
其他关联法人 0.00
与关联方发生的 山能集团及其
由于具体交易
区域性股权市场 相关企业时间、金额无
证券和 区域性股
挂牌、股权交 其他关联法人 法准确预计, 0.00
金融产 权市场业 30%
易、托管、融资 该项金额以实
品服务 务收入
及其他综合服务 关联自然人 际发生额计 0.00
收入 算。
山能集团及其 由于具体交易
公司向关联方采 相关企业 时间、金额无
软件服务
购软件、租赁房 其他关联法人 法准确预计, 3,201.01
其他 采购、房 20%
屋等其他日常交 该项金额以实
屋租赁等
易的金额 关联自然人 际发生额计 0.00
算。
注:2025 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在预计同类业务占比范围内。
(三)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根据 2025 年公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结合 2026 年公司经营计划、业务
发展以及市场情况,公司对 2026 年及至召开 2026 年度股东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预计关联交易
关联交 关联交易 相关业务或事项简
关联人 占同类
易类别 项目 介 金额(万元)
业务上限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 山能集团及其
证券代理买卖服 相关企业
财富管理
证券和 务、期货经纪服 其他关联法人 由于客户需求无法
及投资咨
金融产 务、金融产品代 预计,该项金额以 10%
询业务收
品服务 销、租用交易单 实际发生额计算。
入 关联自然人
元、托管外包等服
务产生的收入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 山能集团及其
证券和 由于客户需求无法
投资银行 财务顾问、保荐、 相关企业
金融产 预计,该项金额以 8%
业务收入 承销等服务产生的
品服务 其他关联法人 实际发生额计算。
收入
山能集团及其
由于管理规模和业
证券和 公司提供资产和基 相关企业
资产管理 绩无法预计,该项
金融产 金管理服务,向关 其他关联法人 10%
业务收入 金额以实际发生额
品服务 联方收取的收入
关联自然人 计算。
山能集团及其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
证券和 客户保证 相关企业 由于客户需求无法
证券代理买卖服
金融产 金利息支 其他关联法人 预计,该项金额以 10%
务,支付给关联方
品服务 出 实际发生额计算。
保证金存款的利息 关联自然人
山能集团及其
存款利息 存放关联方存款产 相关企业
由于业务发生时 10%
证券和 收入 生的利息收入
其他关联法人 间、金额无法准确
金融产
向关联方借款产生 山能集团及其 预计,该项金额以
品服务 借款利息
的利息及手续费支 相关企业 实际发生额计算。 10%
支出
出 其他关联法人
山能集团及其
公司开展收益凭证 由于具体交易时
证券和 收益凭证 相关企业
做市业务,向关联 间、金额无法准确
金融产 做市业务 其他关联法人 15%
方支付或收取的利 预计,该项金额以
品服务 收入
息 关联自然人 实际发生额计算。
申购关联方发行的 山能集团及其
证券交易 相关企业
票据、基金产品、
金额 由于投资标的和交
证券和 债券的金额 其他关联法人
易金额无法准确预
金融产 申购关联方发行的 山能集团及其 20%
计,该项金额以实
品交易 证券交易 票据、基金产品、 相关企业 际发生额计算。
业务收入 债券产生的投资收
其他关联法人
益及利息收入
证券和 关联方申购公司发 山能集团及其
收益凭证 相关企业 由于融资金额及客
金融产 行的收益凭证的金 10%
业务金额 户需求无法准确预
品交易 额 其他关联法人
预计关联交易
关联交 关联交易 相关业务或事项简
关联人 占同类
易类别 项目 介 金额(万元)
业务上限
关联自然人 计,该项金额以实
际发生额计算。
山能集团及其
关联方申购公司发 相关企业
收益凭证
行的收益凭证产生 其他关联法人 10%
利息支出
的利息支出
关联自然人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 山能集团及其 由于客户需求无法
场外期权 相关企业
场外期权业务的金 预计,该项金额以 50%
证券和 业务金额
额 其他关联法人 实际发生额计算。
金融产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 山能集团及其 由于客户需求无法
品交易 场外期权
场外期权业务取得 相关企业 预计,该项金额以 50%
业务收入
的投资收益 其他关联法人 实际发生额计算。
证券和 期现结合 公司开展期现结合 山能集团及其 由于客户需求无法
金融产 业务的投 业务取得的投资收 相关企业 预计,该项金额以 50%
品交易 资收益 益 其他关联法人 实际发生额计算。
山能集团及其
另类投资 对关联方另类投资 相关企业
由于投资标的和交 20%
证券和 业务金额 业务的金额
其他关联法人 易金额无法准确预
金融产
山能集团及其 计,该项金额以实
品交易 另类投资 对关联方另类投资 相关企业 际发生额计算。 20%
业务收入 取得收益
其他关联法人
与关联方发生的区 山能集团及其
由于具体交易时
证券和 区域性股 域性股权市场挂 相关企业
间、金额无法准确
金融产 权市场业 牌、股权交易、托 其他关联法人 30%
预计,该项金额以
品服务 务收入 管、融资及其他综
关联自然人 实际发生额计算。
合服务收入
山能集团及其 由于具体交易时
证券和 私募股权
私募子公司与关联 相关企业 间、金额无法准确
金融产 投资业务 40%
方共同投资金额 预计,该项金额以
品服务 金额 其他关联法人
实际发生额计算。
山能集团及其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 由于具体交易时
软件服务 相关企业
软件、租赁房屋等 间、金额无法准确
其他 采购、房 其他关联法人 20%
其他日常交易的金 预计,该项金额以
屋租赁等
额 关联自然人 实际发生额计算。
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时遵循公司与山
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控股子公司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
司及其附属企业向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简称“山能集团及其相
关企业”)提供期货经纪及其他相关金融服务同时遵循与山能集团之间的日常关
联交易框架协议。
本核查意见所载关联交易内容系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界
定的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与财务报表附注中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确定的关联交
易存在差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
企业名称: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6120002R
注册资本:302 亿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 28 号
成立日期:1996 年 3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李伟
控股股东: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营业务: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煤电、煤
化工、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贸易、油气、工程和技术研究及
管理咨询、高科技、金融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规划、组织、协调集团所属
企业在上述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投资咨询;期刊出版,有线广播及电视
的安装、开通、维护和器材销售;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对外承包
工程资质证书批准范围内的承包与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及对
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热电、
供热及发电余热综合利用;公路运输;木材加工;水、暖管道安装、维修;餐饮、
旅馆;水的开采及销售;黄金、贵金属、有色金属的地质探矿、开采、选冶、加
工、销售及技术服务。广告业务;机电产品、服装、纺织及橡胶制品的销售;备
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园林绿化;房屋、土地、设备的租赁;煤炭、煤化工及
煤电铝技术开发服务;建筑材料、硫酸铵(白色结晶粉末)生产、销售;矿用设
备、机电设备、成套设备及零配件的制造、安装、维修、销售;装饰装修;电器
设备安装、维修、销售;通用零部件、机械配件、加工及销售;污水处理及中水
的销售;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日用百货、工艺品、金属材料、燃气设备销售;
铁路货物(区内自备)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为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枣矿集团”),枣矿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33.25%,山能集团是枣矿集团的母
公司,能够间接控制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
二款第一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山能集团其他下属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山能集团及其相关企业包括:山能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
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其他关联法人
其他关联法人包括: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情形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
关联自然人包括:
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
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人员;
情形的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
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
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
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合理收益。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确定符合相关程序,交易定价符
合市场定价的原则,是合理的、公平的,交易过程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
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人对中泰证券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