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53 证券简称:凯腾精工 公告编号:2026-013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作为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任职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工作履历及专业背
景情况如下:
本人李世银,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副教授。1987 年 6 月至 1989 年 9 月任宁夏大学教师;1989 年 9 月至
学教师、副教授;2016 年 6 月任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7 月
至 2022 年 6 月任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
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大股
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
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会议和 0 次股东会。本人不存
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2次 出席股
独董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出席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 东会次
姓名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董事会会议 数
李世银 1 1 0 0 0 否 0
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具体情
况如下:
席,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一款规定的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六)现场工作情况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及信息披露等工作情况。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 天(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董事会换届
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本人积极主动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
定,并通过与相关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经营等情况,不断提高自身合规意识,
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履行职责,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为本人履
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存在妨碍本人职责履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前已按相关
规定审议并披露。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以上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以上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拟聘任的财务负责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
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
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条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任职期内,本人严格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秉持独立、客观、审慎、勤勉原则,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文件的规定。坚守独立性底线,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
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
《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促进公司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世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