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要求,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金鑫荣、苏忠秦、耿卫东、祁德树(已卸任)
的任职经历及其本人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表》
,上述人员未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担任任何
职务。公司董事会未发现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
形,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
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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