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苏忠秦)
本人作为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
立董事,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要求,勤勉尽责,
忠实履职,主动了解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按时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独立审慎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根据专
业优势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
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苏忠秦,198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导、副院
长。专业从事公司财务、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研究,主持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 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等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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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30 多篇,入选浙江省第二批
“高校领军人才”高层次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兼任国家自然基金委同
行评议专家、浙江省审计学会理事。2024 年 9 月 20 日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2024 年 9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任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委员。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尽责的态度,本人以现场方式全部参加,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
席会议或缺席情况。
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
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
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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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作为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了全部会议。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就
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有关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并审
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
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报告。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
会积极发挥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促进完善
公司治理。
经 2025 年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风险控制与审计
委员会更名为审计委员会。更名后,审计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加了该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和
业绩考核事项报告的议案,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考核总得分、
年薪发放标准等进行了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为公司构建公平合理、激励有效的薪酬与考核体系提供坚实保障。
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
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认真审议了相关材料后,本人同意了上
述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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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权,关注公司的整体发展态势,重点聚焦于公
司的日常运营以及公司治理架构的有效运作。除参加会议之外,本人
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搭建高效信息交流渠道;与公司
经营管理层围绕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开展多轮
交流研讨。充分运用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结合公司实际,为公司战
略规划、业务拓展方向及内部管理流程提供建设性建议;积极投身公
司治理,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举措与解决方案,全力推动公
司治理体系的持续完善。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本人致力于搭建并强化沟通
桥梁,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定期举行多方会议,
深入交换审计工作中的重要信息与见解;针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策
划开展了系列专业培训活动,全力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储
备与实操技能。同时,牵头组织内部审计人员与会计师事务所针对业
务相关问题展开深度研讨,保障审计工作的严谨性,维护审计结果的
客观、公正,为公司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注重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每次专门
委员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全面收集并仔细研读各类会议相
关资料。在会议中,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郑重行使表决权,确保决策过程不受
公司和主要股东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会议结束后,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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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跟进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进度,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管理流程的合
规性与有效性。同时,积极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职,本年度现场工作时间不少
于 15 天。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一线全面了解公司运
营、人员配置等各方面情况。在会议期间,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各部门工作人员充分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结合
行业趋势与专业知识,为公司制定战略规划、优化业务流程等方面提
供建设性意见,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
经理的议案》
,聘任王艺为公司副总经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童杰和金鑫荣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副总
经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相关人选不
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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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董事的情形,且能够胜任所任岗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
全体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除审议通过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
《关于公
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外,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火把知识服务平台
建设项目内部投资金额的议案》
,同意在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总额不
变的情况下,调整火把知识服务平台项目内部投资金额。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
“浙江文艺
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两个项目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
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零售门店系统服务能力提升及智慧书
城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等四个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以保证募投项目建
设更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三)关联交易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
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在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并全面审阅相关材料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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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议案审议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了公司参与设
立浙江望宸数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事项,认为参与设
立该基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议案,并
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
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
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
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
据准确详实,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公司组织机构变更及制度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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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营业
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
及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利润分配
管理制度》等 5 项制度的修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
《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取消监事会,不设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
《董事会
秘书工作细则》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审计制
度》等 16 项制度的修订。上述制度是在《公司章程》等制度修订后,
为保证公司制度与上位规范的一致性所做的修订,制度的内容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了上述议案。
(六)审议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将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更名
为审计委员会,并调整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编辑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及召集人。
专门委员会人选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同意了上述议案。
(七)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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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体评价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勤勉
履职,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
议题审议,以严谨、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全力推动公司治
理朝着法治化、规范化的方向稳健迈进,切实维护了公司与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整体利益作为核心目标,持续加大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同时,不断强化对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持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
力,特别是审计委员会承担监事会职责后,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本人更深感责任重大。本人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实现持续、健康、
高质量的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苏忠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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