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马树立)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4: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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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马树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马树立,作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
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
极出席 2025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
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马树立,1984 年生,硕士学历。2009 年 9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江苏梁丰律师
事务所律师;2013 年 7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北京市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律师;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国浩(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2017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市康达(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年 7 月至 2023 年 9 月兼任苏州吉人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 2025 年 5 月兼任江苏新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股东单位任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召开董事会 14 次,股东会 5 次,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
开的董事会、股东会,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及 4 次股东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讨论并提出合理
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
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
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马树立       14       14           0       0        4
出席会议的情况。
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应参会次数          实际参会次数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                1                 1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6                 6
 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本人在报告期内曾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自 2025 年 5 月 8 日起担任公司
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
任委员。在本人任职委员期间,本人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专业
职能和监督作用,助力公司科学决策健康发展。2025 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推动
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
行了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维护了审
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认真学
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
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人担
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未超过 3 家。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加股东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契机,通过参与监管部门以及公司内部组织的
各类合规培训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
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
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
和支持,向本人详细介绍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相关会议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
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
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
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
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
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
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
议案后经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在
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针对拟聘任审计机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并认为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和德勤·关黄陈
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在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公司港股 IPO 上市项目中,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
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因此,本人同意续
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请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5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上述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聘任财务总监
  因财务总监黄发连女士离职,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
监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针对被提名人财务总监周小
辉先生的个人信息、任职资质及履职能力逐一进行了审查,确认其具备胜任该职
务的资质与能力,同意聘任周小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四)股票期权实施进展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注销 2023 年第一期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注销 2023 年第二期股票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层面业
绩未达成各对应行权期考核目标、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期权到期未行权等原因,
本次会议同意对上述各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予以注销,合计注销 5,973,984 份。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注销 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
股票期权的议案》
期权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所持期权在可行权期内未行权已过时效,本次
会议同意对上述失效期权予以注销,合计注销 1,361,408 份。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各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注销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公司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事项,符合各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保护社会公众及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
事前对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
  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25 年度公司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披露了所有应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此外,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培训,及时
掌握相关政策,尤其加强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提高自身股
东权益保护意识。
  五、其他工作情况
  感谢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
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马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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