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晨鸣: 二〇二五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孔鹏志)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4: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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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孔鹏志,男,198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山东财经大学 MBA 学院副院长;现任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
黄河商学院副院长、中国国际低碳学院低碳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泰华智慧产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经济顾问,自 2025 年 10 月 28 日起兼任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提
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并已按照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
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复产进展情况及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科学决策;重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关
注投资者关切的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就选举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及专门委员
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修订公司治理制度、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剥离融资租赁业务相关资产事项进行了审议,对所
有审议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在 2025 年度共出席 2 次股东会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剥离融资租赁业务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整体剥离融资租
赁业务相关资产。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本人对拟任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料进行了审核,未发
现有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
交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本人担任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审议通过了《关于剥离融资租赁业务相关资产的议案》。本人审阅了与本次交易标的资
产相关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核查了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签
署协议相关内容,分析了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本人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交
易对手方为寿光市财政局设立的全资国有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高履约能力,本
次交易有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集中资源发展制浆造纸主业,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
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发生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未召
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自 2025 年 10 月 28 日任职以来,积极现场出席公司的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
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的财务状况、复工复产情况、
银团贷款情况及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财务负责人对 2025 年前三季度
的财务状况、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的汇报,认真审阅《内部控制制度》《大股东、实
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等十四项制度修订对比表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
理制度》及《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三项新增的制度,确保公司治理制度与监
管规则全面适配。另外,本人还对复工复产生产基地进行实地参观考察,了解设备运行
情况、原料储备情况及机制纸产品的质量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本人在履职期间,公司能够合理安排各项议程,积极支持配合本人履职工作,提高
履职效率,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自 2025 年 10 月 28 日任职以来,密切关注公司生产基地复工复产情况及财务状
况,与内部审计机构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沟通,了解 2025 年度报
告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重要时间节点安排及审计进展情况,
确保公司 2025 年审计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审计质量。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独立、公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本报告期内,
公司修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本人对上述制度修订情况进行了审阅,明确
同意本次修订内容。此外,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保
障中小股东能够公平参与股东会的表决,并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本人还
密切关注中小股东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提出的问题及公司对相关问题的回复情况,查看
同花顺、东方财富等平台论坛中涉及公司经营情况的言论,关心投资者关切的事项,向
公司了解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的权利: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期期间,未有履行上述特别职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未有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签署了定期报告书面
确认意见,认为本季度报告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的审计机构。
  (四)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认真审阅了拟任财务总
监的简历资料,认为朱艳丽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履职能力,同意聘任朱艳丽女
士为公司的财务总监。
 (五)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李伟先先生、孟峰先生、刘培吉先生、朱艳丽
女士、董连明先生、郭钦彦先生、袁西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袁西坤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聘任朱瀚樑先生为公司秘书。本人认真审阅了前述人员的履职资料,认为
前述人员的任职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出席相关会议,
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实地了解公司的生产基地复
工情况,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计师事务所及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同时精进学习,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及协会组织的各
类培训,深化对公司治理、投资者保护、监管政策等相关要求的理解,充分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科学决策,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独立董事:孔鹏志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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