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际: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桂荣)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4: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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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赵桂荣,作为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今天国际”)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赵桂荣,男,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
年 6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投行二部负责人、董
事总经理;2022 年 5 月至今任和荣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司独立董事。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
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2025 年内   应出席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   2025 年内   应出席   实际出
        会议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席次数
 赵桂荣     7   7   7    0   0   3   3   3
  本人通过现场会议或通讯形式亲自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
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
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履
行职责,2025 年度累计召开三次会议,不存在委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分别对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切实
履行了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履行职责,
报告、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
使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投资等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
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交易、对外担保、续聘审计机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以及相关
制度修订等事项进行了仔细核查和审议,并出具了专业意见,充分发挥本人作为
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等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规范运作方面,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
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
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
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
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经营管理方面,本人重点了解公司主要业务发展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
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股权激励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行多次沟通,就内部控制机制建设、重大事项管理等与内部审计部门深入沟通,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
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
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
展情况。主动进行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
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律法规规定的时间要求报送相关会议材料,建立并保障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沟
通渠道顺畅,及时就重大事项主动与本人沟通,确保本人能够及时有效了解公司
经营管理情况及内控建设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
任职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日常经营需要,预计在 2025 年度与
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不超过 25.2 万元。同时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授信业务由关联方邵健锋先生及其配偶提供无偿信用担保,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8.5 亿元。该议案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通过了 2024 年度股东大
会的审议程序。
  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召开专门会议,会议审议认为,该议案中的
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审议表决程序合法,交易公平、公正、公开,
该类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
确定,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
  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管理层收购事项
于邵健锋和深圳市圆安贵投资有限公司协议收购邵健伟合计 21.60%股份构成管
理层收购的议案》,本次收购完成后,邵健锋先生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圆安贵投资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管理层收购。
  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召开专门会议,会议审议认为,公司具备健
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以及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比例
达到 1/2;公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对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
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管理层收
购出具专业意见。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管理层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规定的条件和批准程序、收购条件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
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管理层收购事项,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事项
仍在进展当中,本人后续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督促各方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收购事项。
  (三)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
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
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上述事项均已经审计委员会各次会议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
息披露工作,即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
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召开专门会议,会议审议认为,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
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
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时,通过出席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事项。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薪酬方案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裁及确定其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
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高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同意拟定的薪酬方案。
  本人作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集人,通过召集主持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
会议审查认为,高远先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本次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其他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况。
  (六)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由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
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61 万股;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均为 3.96 元/股;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
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规定
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累计为 70.47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
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6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本人作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集人,通过召集主持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
会议审查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
和表决程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 2025 年度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及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
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
表了相关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主动进行现场调研,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
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
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赵桂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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