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高芳女士,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学历,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7 年 8 月至 2014 年 8 月在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担任讲
师、硕士生导师,2014 年 9 月至今,任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
生导师;2024 年 5 月至今任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1 月至
今任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人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
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本年度应 本年度应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未出席
出席董事 缺席(次) 出席股东 出席(次)
(次) (次) (次)
会次数 会次数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就提交
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化建议,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 年度,本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相关规定,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向公司管理层了
解相关具体情况,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积极
维护公司及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本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出席审计委员会情况 出席提名委员会情况
召开会议次 实际出席 召开会议次 实际出席次
缺席(次) 缺席(次)
数(次) 次数(次) 数(次) 数(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
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的议案》《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
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进行沟通,就年审计划、重点关注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仔细审阅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
报告》,及时了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公司
财务报告及相关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并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实地考察调研等机会进行现
场工作。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现场工作
时间累计为15天。本人通过现场工作及其他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同时,
时刻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大环境及行业和市场变化情况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
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六)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进行了主动查询,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
经营状况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表达了相关意见。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有效保障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通过学习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
者的保护能力。
三、本人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与审核,并重点关注了公司募投项
目资金使用情况,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的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行业现状、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在建项目资金需
求、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未来产业布局等因素所作出的决定,符合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审议担保事项,并在决议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本人认为报告期内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的利益,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亦不存
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四)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本人认
为公司制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绩、
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
效。
(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并经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经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在查阅
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 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本
人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的要求。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其为公司审计机构,以保障审计
工作高质量开展。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规定,所涉及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披露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制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八)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司章程》的要求,秉承谨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
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
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
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信息披露等事项,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高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