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吴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在工作中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客观、
公正、审慎地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自己的观点,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主要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吴钢:1985 年 4 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湖南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历任西南
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党委委员、学院教师第一党支部(教育部首批“全国
党建工作样板支部”)书记、MIB 教育与服务中心副主任。现任西南财经
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研究生院教师党支部副书记,兼任中国学位与研究
生教育学会理事及四川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理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
委员会四川省委员会(四川国际商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科院成都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日股东会选举独立董事时上任,因此本年度共计参加1次股东会,自上任
以来公司尚未召开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情况。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会议 应出席(次)
(次) (次) (次)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 0 0 0 0 否
股东会 1 1 0 0 /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独立发表意见,同时提出
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
司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
委员会。报告期内,自本人2025年12月10日上任以来,尚未召开相关会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自本人2025年12月10日上任以来,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要求,自上任以来,通过电话、网络等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关注公司网站、证券市场及
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
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对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出
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利用自己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
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
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自本人2025年12月10日上任以来,公司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等需要重点关注的相关事项。
四、其他工作情况
出异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自担任中科信息独立董事以来,一直重视加强自身的学习,尤其
重视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及安排的相
关培训,深化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
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公司的健康
发展建言献策。2026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
求,参加并完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相关培训,加强对公司业务的深入了解,
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独立董事(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