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
恪尽职守,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沈忆勇,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士。1989
年 6 月起在汕头大学任职,现任汕头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汕头市
社会科学工作者协会副主席、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广
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3 年 5 月至今任众业达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2 月至今任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5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股东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股东会 5 次,均以现场
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9 次,均以现场
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沈忆勇 9 9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认真审议后均投
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议,主要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能力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查。作
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前述任职的专门委
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投资计划、审计工作以及内部
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切实履行了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该
专门会议,对公司的股权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议。此外,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了意见,
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
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
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
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
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审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与公司董监高、董事会秘书保持定期沟通,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仔细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的要求,利用参加董事会、
股东会及其他交流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全面关注公司发展动态,
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
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对公
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期间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
员支持,确保本人在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独立、客观、审慎地审议公司
各项议案,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
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 6,000 万元贷款按持股比例 49.89%提供总金额不超
过 2,993.4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5 年度与关
联方营口德瑞化工有限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和营口昌成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16,900.00 万元。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购买控股子公司部分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购买关联方持
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美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0.1%的股权。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5 年度与关
联方四川格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2,400
万元。
《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部分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购买关联
方黄伟汕、段文勇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美彩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6 年度与关
联方营口德瑞化工有限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营口昌成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格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
不超过 16,2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核,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事项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披露。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审议披露了各个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财务数据准确详实,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
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程序合法合规。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人对此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相关审议程序
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
者保护能力,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审议意见,
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
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
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未来,本人将积极运用自身法律专业领域的相关知识,持续关注公司业
务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建立及执行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本页无正文,为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签字:
沈忆勇
签署日期:2026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