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棉股份: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振强)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4: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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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吴振强
  作为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 2025 年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
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吴振强,公司独立董事,男,1963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华南理工
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导。兼任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江门市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委员。曾任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生
物与化学工艺学系研究助理,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副研究员,华南理工大学资
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广州数园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生
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助教、讲师、副教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
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料,提出合理建议,为会议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除回避表决情形外,本人对公司董事
会本年度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议。2025 年内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任职期间报告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任职期间报告   出席股
独立董
        期内董事会次        席董事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期内股东会次   东会次
事姓名
             数        会次数       次数         数     数           数      数
吴振强           8        4        4          0      0          3       3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在报告期内共召集召开了 2 次会议。该次会议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成果进行了审议和评定,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执
行与履职考核情况进行了了解和考核;审议确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考核依
据。对公司 201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事项进行了解和审议,审议确定《关于
修订<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
方式认购)>及摘要的议案》。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了公司《关
于公司与广州市南业营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广
州鹰金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议案》,本人对议案内容进行深入了
解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名称                             事项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关于公司与广州市南业营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
                       权委托协议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年度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
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
实地考察等形式,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积极了解公司现金收购股权项
目,为公司董事提出专业决策意见,了解跟进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运作,为公司博士后工
作站挑选博士入站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参与博士后出站报告会评议工作等,持续关注公
司的发展动态。同时,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联
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状况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
升。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
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
本人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核查、提议召开临时股
东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的定期
报告、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方面进行探讨,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
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等形式,现场考察深入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等相关事项。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对议案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
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资者已按重整计划的规定获得了清偿,有效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购项目,本人通过对回购股票项目方案、股份回购报告书等内容进行详细了解,本次回
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辞去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核,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接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本次聘任杨歆先生符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胜任董事职务的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年,公司由原购买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集团”)全资子公司广
州鹰金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金钱”)的收购项目调整为收购广州市南业
营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业营元”)持有广州市亚洲牌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亚洲食品”)39.9996%股权,同时接受鹰金钱表决权委托,本次收购项目
完成后公司持有的亚洲食品表决权比例为 100%,亚洲食品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025
年 7 月,公司已完成股权变更和过渡期交接工作。本次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业
务发展规划,同时有效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轻工集团部分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
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日常关联交易及收购亚洲食品涉及的关联交易。我着重审查了日常关
联交易的预计与实际执行情况,确认其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定价公允
性;同时关注收购亚洲食品涉及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我认为:公司报告期内
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所需,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其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已完成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
信状况。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
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此次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对于每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有效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与工作展望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所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以及沟通会,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了专业意见并行使了表
决权;同时,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
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
极参加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
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的健康持续
发展。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振强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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