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萧志雄)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4: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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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萧志雄)
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郑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金融消费者
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萧志雄,学士学位,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美国注册会计师
协会会员。现任中国气体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
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曾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香港)合伙人、毕马威中国房地产业主管
合伙人及毕马威中国(华南区)资本市场发展主管合伙人,以及多家
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 年 3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非执行董
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或主任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以及
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所应
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H 股
类别股东大会,共审议议案 17 项、听取报告 5 项;召开董事会会议
议 2 次,共审议议案 2 项;召开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 12 次,共审议
议案 24 项;召开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 9 次,共审议议案 18 项;
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共审议议案 12 项、听取报告 3 项;召开
提名委员会会议 5 次,共审议议案 5 项;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共审议议案 2 项、听取报告 7 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
议案 2 项。本人亲自出席了本人应出席的全部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全
部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出现缺席会议或委托出席
会议的情况,对审议的所有事项均经审慎考虑后投出赞成票,未出现
投弃权或者反对票情况。具体出席情况见下表:
 姓名                               萧志雄
 股东大会
 董事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5/5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包括独立董事能力建设、怎样做一个合格的上市公司董监高等专题,
学习了香港联交所的董事会及董事企业管治指引,充分发挥专业特长
和从业经验,及时研判、审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
会审议事项,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协助公司治理效能持续提升。
同时,本人主动了解公司资本市场信息,多方位关注中小投资者及金
融消费者的权益保障,持续关注公司治理体系完善、高管选聘、财务
报告、利润分配、内部控制、外部审计、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坚持
独立、专业判断,提出合理化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计师事务所等相关议案的审议与研讨工作,持续强化与公司内部审计
部门、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认真听取公司内审工作情况报告、审阅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对内部控制
体系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履行监督职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计
划、重点审计事项保持常态化沟通,推动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日常
监督、年度审计中协同发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取投资者意见,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
公众对公司的评价,认真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的情况
天,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利用出席会议等机会到公司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日常通过电话、
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定期
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行
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及时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资
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对相关诉求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不存在
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能够切实保障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知情权,
未有任何妨碍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发生。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
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联方的动态确认、关联交易审查等相关工作,切实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本人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会议中对《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表示同意并出具相关
独立意见,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公允性和必要性,确保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符合监管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
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
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呈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对于公司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表示同意。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郑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本
人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为 2025 年度的境内、境外审计机构。本人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
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
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履职期间经审阅高管候选人的个人简历等资料并审查提名程序,
认为高管候选人的资质以及公司的提名、选聘、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出具了独立意见。认
为 2024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制
度,薪酬发放及考核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六)2025 年度未涉及的重点关注事项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
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
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
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
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
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会议议
案,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发展规划、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等,坚
持独立、专业判断,对重大事项审慎决策,及时发表客观、公允的独
立意见,做到了诚信、勤勉、尽职地履行了独立非执行董事责任和义
务,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阅会议材料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资料,加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沟通,尤其关注可能影响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提出更加专业、
合理的意见建议,为公司良好发展贡献力量。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萧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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