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毛庆传)
作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在 2025 年度任期工作中,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毛庆传,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
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电缆研究所首席专家、总工程
师,现仍担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线电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电器工业协
会电线电缆分会副秘书长、华通线缆独立董事等职位。曾获国家机械工业部颁布
的“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超高压直
流输电重大成套技术装备开发及产业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三峡输变
电工程用 500kV 大容量输电线路技术研究——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荣誉,并
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贡献人物纪念章”。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人对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
性,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报告期内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
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
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应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亲自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6 6 0 否
股东会 5 5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积
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选择
标准和程序,对第六届董事会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毛庆传 2 2 1 1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2 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相关会议,
对需披露的关联交易等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过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人
员、会计师事务所及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重点关注公司治理合规性、财务状
况及内控制度的完善,督促审计机构按时完成年审工作,确保年报的按时、准确、
高质量披露。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2025 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有关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个
议案认真审阅,对相关事项发表自己的意见及观点,并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在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
对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
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本人 2025 年度在
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
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
的情况发生。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
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于增加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遵循公平、合理的定
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关联董事在审议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
时编制、审议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向投资者充分呈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基础
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
效的,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独立
董事,本人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能够为
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续聘其作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七)其他工作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风险防范、制度
执行、现金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并监督公司对采纳建议的执行情况,保证了
公司健康的运转。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股东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保持独立判断参与决策,秉持审慎态度加强监督,发
挥专业特长出谋划策,助力公司规范运作。在此,衷心感谢公司及相关人员在
神,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学习,认真学习法律、法规
和有关规定,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毛庆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