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诚信、勤
勉、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项婷,1986年6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拥有香港居留权,本科学历,为
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执业会计师,在会计、审计、税务及财务咨询
方面拥有超过16年的经验。曾于一家国际审计机构任职,自2018年至今担任容
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目前兼任润利海事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世界(集团)有限公司、银盛数惠数字有限公司、依波路控股有限公
司、苏州优乐赛共享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香港上市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同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专
业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股东会会议
事候选人列席了上述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共参加2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定期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
告》)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向董事会出具意见,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
况。同时与公司管理层和财务管理部门、内审部门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
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股东会、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以及股东会召开前向公
司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
情况
计划和报告,指导和督促内部审计计划及制度的实施,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的审计进度
情况。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的提问,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关注公司
股东、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
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地考察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
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
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通讯
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也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
议,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计机构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开展。管理层就本人在出席会议、进行现场走访期
间提出的询问,给予了详细的回答,并主动向本人详细阐述公司经营情况。就
董事会审议之议案,在会议召开之前,通过现场交流、微信及电话等方式,与
本人详细沟通。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就本人工作开展给予了积极而有效的
帮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审议决策程序,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
充分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香港)”)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
并申请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的申报会计师及公司完成本次
发行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及信永中和(香港)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与业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
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以及聘请信永中和(香港)是综合考虑其
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后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履行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同意补选韩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补选本人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王龙先生为公司的副总经理。上
述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况。
(八)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的情形;不存在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情形;不存在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认真审阅
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审议,并以审慎负责
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在公司治理和重大经营决策方面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在
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
发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度的相关要求,秉承公正、公平的立场,认真、忠实、勤勉履职,做到事前审
阅、亲自出席、参与讨论、审慎投票,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
最大程度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