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力科技: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娟)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4: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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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朱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 2025 年度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
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朱娟,中国国籍,1978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
册会计师。2003 年 7 月至 2006 年 9 月,担任广东新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
目经理;2006 年 9 月至 2009 年 9 月,担任广州德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9
年 10 月至 2011 年 6 月,担任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分所高级经理;
所合伙人;2019 年 10 月至 2024 年 8 月,担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广州分所合伙人;2024 年 8 月至今,担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4 年 11 月至今,担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负责人;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未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未在公司领取其他任何报酬,亦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本人与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
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亲属关系、财产关系、雇佣关系或其他关联关
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规定。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报                                任职期间报
告期内会议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告期内会议   实际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
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营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
分的准备工作。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审议程序均严
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独立董事在决策过程中发表了专业、独立的意见与建
议,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决策的合法性与有效性。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
案及公司相关事项均予以审慎审议,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本人在公司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在 2025 年履职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任职期间报告期     实际出   任职期间报告期    实际出   任职期间报告期    实际出
 内会议次数      席次数    内会议次数     席次数    内会议次数     席次数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7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依托自身审计专业背景及执业经验,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度审计计划、
预审工作进展开展现场沟通与专题研讨,对审计范围与时间安排、重大审计风险
领域、关键审计事项及重点关注问题等进行充分沟通与专业研判;认真审议公司
内部审计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并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开展经营管理核查
工作,监督内部审计体系的建设与执行;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财
务信息披露质量、重大投资等事项进行严格审核与持续监督,切实发挥审计委员
会专业监督职能,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勤勉履职,全面参与委员会各项工作。结合自身专业
判断与行业实践,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审慎审议,
确保薪酬体系与公司经营业绩、发展阶段及内控要求相匹配,切实履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各项职责。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本年度共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依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制度认真履职。基于专业审慎原则,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
格、专业胜任能力及选任程序进行严格审核与独立判断,严把人员准入关,充分
发挥提名委员会专业把关与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结合审计专业优势,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财务信息、内部控制等事
项进行重点审查与专业研判,按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通过现场办公、
专题沟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基础上行使表决
权。履职期间,公司积极提供相关资料,为本人依法独立履职、科学客观决策提
供了充分保障。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托自身审计专业背景与执业经验,主
动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定期报告编制、财务信
息质量及相关会计处理等事项进行多次专业研讨与充分交流。年度报告审计期间,
本人重点围绕内部控制风险与应对措施、审计机构及人员独立性、审计团队配置、
审计计划安排、重大错报风险识别、本年度关键审计事项与审计重点等内容,开
展事前充分了解、事中持续跟进问询及事后督导整改落实,积极推动内部审计部
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日常监督与年度审计工作中切实发挥专业监督作用,切实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
员会会议,并结合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运
作及内部控制情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即时通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保持常态化、专业化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及
潜在风险事项。2025 年度,本人现场工作天数 16 天,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经营管理、财务运作、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本人认真
听取相关汇报,充分运用专业判断进行风险识别与审慎研判,基于独立、客观、
审慎的原则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切实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与公
允性。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与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保持常态化专业沟通,重点关注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切实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内幕交易行
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交易公平性;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
独立客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托审计专业优势,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进行审慎核查与专业判断,在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财务及内控情况的基础上,独
立、客观、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表决权,推动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合规、
稳健,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与内控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
报告》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确保投资者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
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重大事项的最新进展。上述定期报告均已履行相
应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
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与审慎核查,认为致同所具备
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需求,其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情形。本次审计机构
的选聘严格遵循了公司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确保了选聘过程的合法合规性,并符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要
求。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系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并综合参
照地区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其薪酬与津贴严格遵循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
度,依据考核结果发放,薪酬标准科学合理、公允适当,有利于稳定管理团队、
督促管理层勤勉尽责、吸引优秀人才,保障公司经营目标与发展战略顺利实现。
相关薪酬考核与认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聘任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并选举陆中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聘
任聂琴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杨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上述
人员任期均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人认为,上述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与履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人员且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
情形。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工作情况
会情况发生;
  五、总体评价与建议
事职责。依托审计专业背景与执业经验,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运行
及内部控制情况,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及重大事项开展审慎核查与充分沟通,
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持续健
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勤勉、审慎的履职原则,充分发挥审计专业优势,持续提升专业判断与风险把控
能力,不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协作,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动态、
财务信息质量及信息披露规范性,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
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稳健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朱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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