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肖继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美化工”)独
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尽职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并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一、基本情况
肖继辉,女,1975 年生,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CPA)
非执业会员,历任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目前还担任佛塑科技(000973)、金钟股份(301133)独立董事。2024 年 8 月起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独立董事 缺席董事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出席股东会次数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肖继辉 7 2 5 0 0 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5 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
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7 次,本人作为召集人均参与会议并认真查阅相关文
件资料,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详细情况,对报告期内定期报告中有关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查,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
督作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3 次,审议讨通过了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披
露的 2024 年度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津贴
制度>的议案》以及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事项,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2)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出席会议并认真查阅相关文件
资料,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
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审计相关事项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接
听投资者来电、接待投资者来访,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同时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期间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公司 2024 年度网
上业绩说明会了解中小股东诉求,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
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在对董事会议案做出决策前,仔细审阅相关议案资料,详
实听取公司相关人员的汇报,并根据需要进行主动调查,以便充分获取决策所需的资料和情
况。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时间及其他方式进行现场
工作及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公司治理以及内部控制等方
面的情况,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本人作出独立判断和规范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公司的关联交易
严格执行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各项规定,履行
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
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公司经营情
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通过审阅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过往审计经历和诚信记录,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严
格审核,同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行薪酬管理相关制度,根据经济效益的实际情况和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金数额和奖惩方式,
年度内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
标准。
(五)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
议案材料,认为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体系,建立健全
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充分调动管理者和
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提高公
司核心竞争能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规定,
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相关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健康平稳发展。本人在
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未发生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度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
且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肖继辉电子邮箱: jihuix@163.com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肖继辉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