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孙俊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广大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工作
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孙俊英,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管理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
导师,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跨境通
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大普通信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思特光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董事,玛格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深圳国华网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本人认真审核公司提交的董事会文件,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在董事会上对业绩目标达成情况等提出疑问,公司均给出了详细回复。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0 0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1 1 0 0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
司定期报告的财务数据、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核,积极与承办公司审计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听取公司审计部工作汇报,
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2)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履
行职责,积极参加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的沟通、交流,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三年战略规划及治理架构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责。本人定期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日常监督、
审计问题整改闭环跟踪、反舞弊事项以及审计体系的持续建设与完善等,及时了解
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审计
部更高效地开展工作;与会计师就年度审计计划进行沟通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
促审计进度。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司业绩说明会,独立、客观、公正地解答中小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切实维护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的时机,对公司光明区总部进行现场考察,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
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年度审计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存货、固
定资产盘点,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司业务和相关产品的了解;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时,
本人结合自身财务专业知识,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和支持,对本人提出的疑问,公司能够及时解答,并提供详细的文件供本人查阅,
为本人有效履职提供了保证。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一季
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并表决同意,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审计委员会事前
审议通过前述议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认为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2025 年各定
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均发表了同意的表
决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该议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履职能力等进行
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表决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研发骨干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对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
格进行调整。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发表了同意的表决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该事项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
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才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人亲自出席董事会,发表了同意的表决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已分别于
次授予部分已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完成非交易过户。
四、总体评价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和义务,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核各项议案,就
相关问题与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
益。
独立董事:孙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