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兆
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的要求,勤勉履职,积极关注公司治
理与规范运作,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
业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
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郑晓东,男,197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浙江大学法学学士、英国
南安普顿大学海商法硕士。曾任职于英国诺顿罗氏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
务所。2009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本人自 2019
年 6 月至 2025 年 5 月担任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9 年 5
月至 2025 年 5 月担任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9 月起,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6 年 1 月 13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
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
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认真审核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发表同意
意见,未对相关议案及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董事 应参 通讯
亲自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 应出席 出席股
姓名 加董 方式
出席 出席 两次未亲 股东会 东会次
事会 参加 次数 自参加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郑晓东 6 6 5 0 0 否 3 3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按时出席会议,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绩效考核与评价以及 2025 年薪酬标准和考核目
标、以及公司各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成就与调整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同意意
见,切实履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在报告期内任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按时出席会议,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以及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同意意见,切实履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被选举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未召开相关会议。
公司相关制度,按时出席会议,分别就公司 2025 年度和 2026 年上半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及境内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毕马威华振”)进行沟通,听取公司内审部及境内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并提出工作建议,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
就广大投资者关心的公司运营、内部控制等方面与投资者进行有效沟通,充分保
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股东会现场会议及履职培训等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通过线上会议、
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相关部门以及审计师等相关中介
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日常运营及财务状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规
范运作、定期报告编制与审计、内部控制以及股权激励等项目的进展情况,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潜在影响,支持公司的财务稳健与可持续发展。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高效配合独立董事的履职,保持
与独立董事畅通的沟通渠道,及时向本人汇报公司经营成果及重大事项进展情
况,听取建议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公司合理、合
规的安排与组织各项会议及现场考察等工作,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和资料,预
留充分的准备和讨论时间,为本人履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大力支持。此外,
公司为独立董事购买责任保险,有助于独立董事在不受潜在法律风险影响的情况
下,作出独立、客观的决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的定期报告的编制、内部控制等事
项予以重点审核,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增强公司董事会运作
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分别对公司 2025 年度和 2026 年上半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是基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符
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
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所披露
信息符合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
法权益。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相关股东严格履行
其承诺事项,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稳步实施。公司建立的内控管理体系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出具的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当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
实际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
职责,在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内部控制的完善等方向发挥积极作用。
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加强与公司董
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与交流,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建议,保障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 2025 年度工作中给予
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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