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章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严格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
席相关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孙章春,1962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安徽省枞阳
县百货公司主管会计、财务股长、珠海巨人集团财务部经理助理、主管会计、安
徽省枞阳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3 年 5 月至 2024 年 10 月,担任安
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咨询委员会委员、评审专家;1998 年 4 月至今,担任
安徽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主审、副所长。2021 年 12 月至今,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门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5 次股东会,本人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列席次数 亲自列席次数 委托列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列席
孙章春 5 5 0 0 否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姓名 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参加董事会会议
孙章春 9 1 8 0 0 否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计委员会、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内,
公司共召开 3 次审计委员会、2 次薪酬和考核委员会、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按照规定参加了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历次会
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董事会换届选举、董高薪酬
/津贴方案、股权激励、关联交易、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事项进
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责。
在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在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
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
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在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通
过定期了解公司股东在互动易、投资者热线上提出的意见及诉求,及时掌握股东
关注事项。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管
理和控制情况,认真研究议案相关材料,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
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切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 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日。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定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
年度审计报告,就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沟通,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
整的披露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独
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等。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
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
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季度
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
司经营情况。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
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过,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的表决程
序和审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公司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负责人。本人认为公司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员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名董事、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相关材料,本人认
为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独立董事具
备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且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薪酬)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终奖金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方案、2024 年度年
终奖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情况和市场水平匹配,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调整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计 864,750 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547,000 份等相关事宜。
于注销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
的议案》,同意注销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到期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593,600 份。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上述激励计划根据相关程
序分别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
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的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
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
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孙章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