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骆剑明)
各位股东:
作为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任职期间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一、基本情况
骆剑明,男,1979年7月出生,法学硕士。现任景德镇市陶瓷大学法学系讲师,
江西华镇律师事务所律师,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景德镇市人大常委
会立法咨询专家,景德镇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西省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
委员,自2021年10月2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尽职,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在会议
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
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任职期间报 以通讯方式 任职期间报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会
告期内董事 参加董事会 告期内股东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本人亲自出席并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对公司任何事
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召集、出席了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对提交的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就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切实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作用。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应参加会议次数 出席会议次数
提名委员会 3 3 3
审计委员会 6 6 6
战略委员会 1 1 1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本人2025年度内共参与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意见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类型
会议
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期内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了解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开展的相关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
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通过参加股东
会,与现场参会的中小股东进行沟通,积极听取和回应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
同时,就投资者提出的相关问题,本人及时向公司核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会议,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多个业务部门进行交流、讨论,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进行沟通,
查阅相关报告资料,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从自身专业角度分析公司所
处行业的风险和挑战;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方
面提出有关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
关会议前,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获悉公司决策落实进度和公司经营动态,公司董事会在做出
重大决策前,均充分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公司为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
要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及其子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正常合理的经营性
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定价基础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
联交易事宜,该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推动优化产业布局和战略发展,提升公司
综合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契合公司发展方向,符合全体股
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
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
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会上一致认为公司拟聘的高级
管理人员、调整的专委会委员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名和聘任的程序
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5年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
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及时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动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董事会各项议案
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公
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忠实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等要求,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时,本人也将持续加强履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学
习,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骆剑明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