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股份: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多奇)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4:08:4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本着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
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
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许多奇,女,1974 年生,博士,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
上海市政府立法专家库首批成员。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
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富布
莱特高级访问学者,纽约大学法学院“Hauser”全球研究员,
杜克大学法学院等国际顶尖法学院的高级访问学者。现任复
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数字经济法治研
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智慧法治重点实验室主任。任东方航
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羲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桂林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
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中:董事会有 4 次以现场方式召开,11 次以现场与通讯表决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均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人按照《公司章程》《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
规则》《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
要求亲自出席董事会 15 次、列席股东会 3 次。
提名委员会委员。11 月,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换届,本人担任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规定参加了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以上会议
本人均亲自出席,同时,2025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股东
会上,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与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
通,并以严谨的态度提出意见建议及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本人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
成,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多次沟通。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年
审会计师进场前,本人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
划、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在
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本人与年审注册会计
师再次沟通,全面深入了解审计过程以及相关问题。同时,
本人还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人关于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的汇报以及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
重大事项进展的汇报。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对于每个提交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
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
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解答投
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
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按规定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列
席股东会以外,还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参加有关培训,与内部
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
介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充分进行沟通交流,赴公司山
西、天津地区进行现场考察和座谈。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
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公司提
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
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
知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按照规定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均经全体独立董事
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董事会在审议关联
交易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合理、公允,交易公平、
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
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定期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期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已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
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相关业务
职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提名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名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
核查,董事候选人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本人认为,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第十届董事
会聘任王海滨先生为总经理;薛斌先生、邓玉山先生、王勇
先生、杨飚先生为副总经理;武凯先生为总会计师;薛斌先
生为董事会秘书。经核查,上述人员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人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
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薪酬发放符合公司业绩考核与
薪酬分配管理办法及董事会决议,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七)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
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中储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职责,
认真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着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
真审议,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
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
经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
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许多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储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