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永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
建”或“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相关业
务规则等要求,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的工
作中恪尽职守、忠诚履职,在公司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于 2022 年 2 月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
行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席,以及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具备金融、证券、
财务专业经验,且惯常居住地位于香港,符合香港联交所、
上交所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要求。报告期内,经自查,
本人独立董事任职符合相关规章要求,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期会议 4 次,临时会议 11 次),共计审议议案 64 项(通过
下表所示:
参加 委托
亲自出席 缺席
出席通讯 会前 出席 董事会会议投票情况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 现场 董事
董事会会 沟通 董事 (同意/反对/弃权/回
姓名 会议次数 董事会会 会次
议次数 会议 会次 避)
议次数 数
次数 数
陈永德 15/15 6/6 9/9 7/7 0/15 0/15 64/0/0/0
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赞成票,无反对
票或弃权票。
(二)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度股东会以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全勤出席上
述股东会议,报告期内未对公司股东会议案提出过异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议通过议案 17 项;提名委员会 1 次,审议通过议案 2 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审议通过议案 3 项。本人全勤出席
以上会议,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从专业角
度对议案进行审核把关,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提供有
益的参考意见。本人出席相应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表所
示: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专门委员会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陈永德 9/9 0/9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全勤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审议
公司关联(连)交易事项及制度修订、听取关联(连)交易
管理情况报告等,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本年度
公司未发生其他需独立董事履行特别职权的事项,包括独立
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向股东
征集股东权利等。本人同公司其他独立董事行使的独立董事
特别职权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亦不存在本人提议未被采纳或
者特别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情况。
(五)出席公司其他重要会议及活动情况。
风险疏漏;参加公司年度工作会、半年工作会等,全面了解
公司经营情况、战略执行情况;参加公司战略研讨会等,与
其他董事会成员及经理层成员共同研讨公司《全面落实“666”
战略框架与“545”建设目标暨高质量发展、建设世界一流
企业的总体指导意见》;参加公司香港投资者沟通会,与投
资者沟通公司年度业绩和市场表现、听取市场建议。还根据
董事会年度调研方案,同其他独立董事前往 20 多家重要子
企业和多个重点项目开展专题调研活动 3 次,针对调研中发
现的问题和基层反馈的意见提出针对性管理建议并及时向
公司管理层反馈。
(六)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席,本人对公司的内外部审计
和内部控制工作保持高度关注,密切跟踪公司审计师事务所
各项审计工作的进展,并组织其他委员定期听取事务所专项
汇报,对在审计中发现的缺陷问题及时要求公司相关部门整
改完善、逐一落实,确保公司合规治理。报告期内,共听取
公司审计师相关报告 3 项,包括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
控制审计的汇报、2025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审阅情况的汇报以
及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整合审计计划等,对审计
师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加强审计过程中的沟通,
切实履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认
真审议 2025 年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及工作安排,指导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以有力审计监督筑牢公司发展底线。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与审阅并监察公司拟发
布的财务报告和业绩公告,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
出意见,保障公司中小股东切实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
表现。同时,要求公司及时合规披露企业信息,提高中小股
东对企业的满意度和忠诚度。除出席公司定期及临时股东会
与公司股东进行沟通以外,2025 年 4 月本人出席了中国交建
司海外业务发展、城市综合开发、基建行业展望等方面,了
解境内外投资者的建议和诉求,回应投资者关注的热点问题。
(八)向管理层提出建议情况。
本人 2025 年主要聚焦审计、财务、投资、风控、治理
等方面向管理层提出专业建议累计约 28 项。审计与财务方
面,作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席,提出真实披露财报、加强
投资者沟通、核查房地产减值、强化应收账款管理、推动内
控缺陷整改等 7 项建议;投资方面,针对冷链、海外基建、
城中村、宁武高速等项目,提出严控收益率、防范竞争风险、
落实中信保与汇率保障、完善治理与退出机制等 8 项建议;
风控方面,提出全面风险管理、整改重大风险事件、提升自
查能力、闭环整改国资委检查问题等 5 项建议;治理方面,
提出优化董事会监督、规范关联交易、做实子企业董事会、
增加存量资产议题、强化投资者服务等 5 项建议;市值管理
方面,提出吸引新股东、精准路演、稳定市场预期等 3 项建
议,坚守合规底线与投资效益。
(九)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通过参
加公司各类重要会议、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实地调研考察
公司所属企业及项目、审阅公司提供的各类文件、内部信息
简报等资料以及与相关机构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职,本人在公
司现场的工作时间共 60 余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
核,并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披露、执行情况的合法合规性
做出了独立判断,具体如下:
(一)关联(连)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有关关联(连)交易事项进行认
真审查并发表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2 项,主要包括关于二公局
七公司增资扩股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中国
交建关连附属公司 2025 年日常性关连交易计划上限的议案
等,审议过程中,本人认为以上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公正,
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方案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
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财务信息披露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与审计机构
深入沟通交流,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通过
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出具的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与审计机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沟通交流和对相关资料
的审阅,本人认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真实,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
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国际核数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国内审计师。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选举董事、聘任总裁的议案进行
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相关董事、高管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审议了 2024 年
度及 2022-2024 任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兑现方案,认
为相关薪酬的确定与公司经营情况相结合,考核与薪酬紧密
衔接、激励与约束相统一,有利于提升高管人员的积极性与
创造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24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按照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1%向全体股东分配股息,扣除中期已派
出现金红利,每股股息为 0.16161 元;2025 年预分红方案为
按照 2025 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约 20%向全体
股东分配股息,每股股息为 0.11780 元。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预分红方案有利于保证股利分
配政策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
可以兼顾投资者合理回报需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高度关注公司运营质量、市值管理、资金管理
等重大事项,保持同管理层的密切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
优势,向公司管理层反馈了意见和建议,较好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工作职责,促进了公司财务运行健康、平稳,关联交
易公平、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及时。2026 年,本人
将继续努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永德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