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
规定和要求,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现任独立董事刘文杰先生、施丹丹女士、曹鹤先生在2025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文杰先生、施丹丹女士、曹鹤先生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
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
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