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文杰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刘文杰,作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与要求,在2025年度任期内,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
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建议,对董
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了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刘文杰,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博士,
研究员职称。历任中国交通报社主编,中国公路杂志社社长、总编辑,中国公路
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国际道路联合会(IRF)副主席。现任茅以升科技教育
基金会副理事长兼道路交通委员会会长,一带一路国际交通联盟(BRITA)执行
主席兼秘书长,2023年1月起担任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4年3月起担任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
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补充了解信息等,同时积极深入公司现场,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并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
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运作情况、聘请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发表了
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
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
下:
是否连续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
姓名 缺席次数 两次未出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席会议
刘文杰 13 13 0 0 否 4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
年度,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
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
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内容,依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
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参加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
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专门会议次数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
会实施细则》,积极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的讨论和审议,
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以及货币资金
使用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会实施细则》,积极参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变更董事会秘书等事项的讨论和审
议,审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席的责任和义
务。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四)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
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
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对董
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监管要求,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条件。公司指定董
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行职责,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
必要的专业意见。在日常工作期间,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定期向本人提供公司日常
相关材料和信息;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期间,公司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如实汇报公司运营情况,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在履行职责过
程中,本人没有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任何影响,确保了履行职责的独立性。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并
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
核查。
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
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
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
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
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转让项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
限公司5%股权转让项目,收购底价为254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
开摘牌、签订相关协议、股权变更等相关事宜。
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
为加快推进激光雷达业务板块产业布局,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
子公司武汉万集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海南准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
员工持股平台,以下简称“海南准合”)、海南朝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海南朝准”)、海南准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
南准维”),海南准合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的价格认购武汉万集新增注
册资本人民币400万元,海南朝准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的价格认购武汉万
集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00万元,海南准维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的价格认
购武汉万集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增资价款中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
资本公积。公司放弃对武汉万集本次增资所享有的优先认购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武汉万集注册资本将由6,000万元增加至7,100万元,公司
持有武汉万集的股份将由100%下降至84.51%,武汉万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更。
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办公
需要,同意公司与北京立腾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进行关
联交易,房屋租赁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租赁地址为北京市海淀
区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A区,租赁面积15741.64平方米,预计租赁期累计交易金
额不超过3,799.79万元(包含水电费金额,具体以签订合同和实际发生为准)。
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
司2026年度与关联人北京车百智能网联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易构软件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广东车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济达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采购产品、
服务或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不超过4,700.00万元。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审议该事项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除此之外,公司在报告期内无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
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
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告经公司董事
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
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
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
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
彻执行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具有可操作性,不存在明显薄弱
环节和重大缺陷。各项制度建立后,得到了有效地贯彻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
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其出
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
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公司续聘信永中和有利于保持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8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5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为10万元。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公司履行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五)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工作展望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发表公正、
客观的专业意见,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专业促进董事会高质量决策及公
司高效稳健发展,坚决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实现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刘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