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航天
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所”)
由中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先生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是中国建
立最早和最有影响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在业务规模、执业
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地位。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审计、国有特大型企业审计、首批金融相关业务审计等
特许资质,为国内规模较大、资质较全的事务所之一。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所从业人员 12036 人,其中合伙人 490 名,注册会
计师 2523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聘任立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
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 年 10 月 29 日、2025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
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 2025 年度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进
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立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
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
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
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
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
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
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拟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所为公司
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4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就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进度与时间
节点进行了沟通与确认。
(三)2026 年 1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赴立信所进行
年度审计工作现场交流,听取关于年度审计进展情况的介绍,
并就审计工作中的相关事项与审计团队开展沟通。
(四)2026 年 2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现场听取公
司经营及年度审计进度汇报。召集人认可公司经营成果,并就
财务信息化整合分享经验;同时,针对审计进度及业绩承诺情
况,要求公司保持充分沟通,确保审计过程合法合规、真实反
映经营成果。
(五)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
查,在年度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所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
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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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