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0 证券简称:大族数控 公告编号:2026-032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 19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
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
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
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更。
根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9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