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 股 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6-013
B 股 900903 大众 B 股
债券代码:241483 债券简称:24 大众 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客户 5 家。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事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
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
金亚科技、周旭辉、
投资者 2014 年报 尚余 500 万元 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
立信
担赔偿责任,立信承担连带责任。立信
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
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
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
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
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
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保千里、东北证券、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
投资者 2015 年报、 1,096 万元
银信评估、立信等 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
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
法院受理后从立信账户中扣划执行款
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
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
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
有效执行。
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二)项目信息
开始从事上 开始为本公司
注册会计师 开始在本所
项目 姓名 市公司审计 提供审计服务
执业时间 执业时间
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严盛辉 2014 年 2014 年 2014 年 2023 年
签字注册会计
师 肖鹏 2008 年 2006 年 2006 年 2022 年
质量控制复核
人 赵敏 2005 年 2003 年 2005 年 2026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严盛辉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肖鹏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敏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
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
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
元) 150 万元 150 万元 -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
元) 55 万元 55 万元 -
二、 拟聘任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
就本次续聘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次续聘的建议,并与
立信进行了沟通,对其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和审计报告进行了评估。审计委
员会认为,立信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会计师事
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工作,未发现违反诚信和独立性的情况。审计委员会
同意本次续聘,并同意将上述建议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
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续聘立信为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