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
际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标准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标准执行,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
照所担任的具体岗位薪酬标准执行,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非
独立董事应勤勉尽责履行董事职责,原则上只领取董事固定津贴。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 8 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履职发
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为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其担
任的职位、工作能力以及市场薪资行情综合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
营目标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月度、季度及年度考核结果统算兑付,按对应考
核周期发放。
效薪酬在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后支付,最终绩效结果将依据经审计的年度
财务数据评价确定。上述绩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多退少补。
四、其他说明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
人。
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