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
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司(含 A、B 股)
审计情况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
涉及主要行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
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该议案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
业收入扣除事项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制订并实施了合理
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
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工作安排、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
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
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
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项目团队成员召开审计计划沟通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如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
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
和相关资料,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结果,并就审计结果进行沟通。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
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
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工作,表现出良好
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 ————— —————
范海峰 张 新 卜永彪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