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航天长征化学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杨鹃女士、曹
俊雅女士、张文亮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鹃女士、曹俊雅女士、张文亮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有可能妨碍独立董事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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