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版传媒: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3: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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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评
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
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首席合伙人
为高峰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
量为 116 人,注册会计师 69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 289 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
收入为人民币 101,43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89,948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5,625 万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205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审计客户主要行
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
造业、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与本公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项目人员信息
                                         开始为本    近三年签署
              成为注册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      公司提供    及复核过上
 项目人员   项目    会计师时 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审计服务    市公司审计
                间  审计时间
                                          时间      报告家数
项目合伙人   李虹    2003年   2002年   2003年7月    2022年     7
 签字注册
        徐一鸣   2016年   2014年   2016年12月   2022年     3
  会计师
 质量控制
        刘成龙   2013年   2011年   2014年11月   2024年     5
  复核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四)执业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行政处罚 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受到监管措施的情况不影响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五)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3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
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
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如收入确认、成本核算、
资产减值等展开工作,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了核查。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完成相关工作
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
满足项目要求。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建立了完善的审计
质量管理体系,采取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审计质量。同时,根据审
计准则要求,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还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
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
理层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沟通。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其在
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
                       能够坚持独立、
                             公允、
客观、规范的执业原则,体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养,按时完
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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