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作为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
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
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
专户及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查阅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
专项说明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
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
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01 号)核准,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456.6667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 55.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398.53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
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 7,108.66 万元)后的余额 74,289.87
万元 分 别汇 入 公 司在 交 通 银 行 张 家港 锦丰 支 行 账 户( 账 号
号 8008288802911)15,000.00 万元、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账户(账
号 03004542637)28,289.8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1) 0005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9,676.76 万元,其中,
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2,704.35 万元,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6,073.92 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81,398.53
减:发行费用 9,314.34
募集资金净额 72,084.19
减:2021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3.87
减: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2,595.08
减: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7,704.77
加:2021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53.79
加:尚未扣除的募集资金印花税 18.0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1,822.29
减:2022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1,224.81
减: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7,739.78
减:募集资金印花税 18.03
加:2022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702.7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4,542.37
减:2023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3,702.52
加:2023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005.3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1,845.16
减:2024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901.61
减: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回购股份 3,996.05
加:2024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840.38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4,787.88
项 目 金 额
减:2025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704.35
加:2025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30.52
减:2025年度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073.9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6,340.13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期末余额 7,000.00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6,340.13万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活期存款结算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 备 注
交通银行张家港锦丰支行 387670667013000084532 2,180.18 募集资金专户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锦丰支 募集资金专户
行 (注)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
港支行
合 计 9,340.13
注:公司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9月8日召开的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
发测试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2025年9月15日,公司对存放募投项目“研发测试中心及实
验室建设项目”的专用账户(账号:8008288802911,银行名称: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锦丰
支行)进行了注销,账户余额人民币60,739,162.89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转出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专户开户银行、
保荐机构签署的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结构性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期年化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理财期限 存储金额
收益率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
公司结构性存 保本浮动 2025.08.06- 1.30%-2.05
行股份有限公司冶 7,000.00
款 2025172 期 收益型 2026.02.06 %
金工业园区支行
合计 7,000.00
四、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人民币 34,162.24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进一
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
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
用。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需要,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
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同
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需要,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实际收
预期年化 认购金额
受托人 产品类型 理财期限 状态 益
收益率 (万元)
(万元)
张家港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 保本浮动收益型 11,500.00 90.11
司冶金工业园区
实际收
预期年化 认购金额
受托人 产品类型 理财期限 状态 益
收益率 (万元)
(万元)
支行
张家港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 2024.12.16-2 1.40%-2.2 已到期
保本浮动收益型 7,000.00 36.65
司冶金工业园区 025.03.24 5% 赎回
支行
张家港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 2025.04.30-2 1.40%-2.2 已到期
保本浮动收益型 19,800.00 96.26
司冶金工业园区 025.07.30 5% 赎回
支行
江苏银行张家港 2025.08.06-2 1.00%-2.1 已到期
保本浮动收益型 7,000.00 59.90
支行 025.12.30 1% 赎回
张家港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 2025.08.06-2 1.10%-1.9 已到期
保本浮动收益型 6,000.00 8.14
司冶金工业园区 025.09.05 5% 赎回
支行
张家港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 2025.08.06-2 1.30%-2.0 正在履
保本浮动收益型 7,000.00 -
司冶金工业园区 026.02.06 5% 行
支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
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2,595.08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58.41 万元,共计 2,853.49 万
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本次置换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47,709.47 46,000.00 2,595.08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费用类别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不含税)
合计 258.41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情况出具了《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1]01463 号)。
保荐人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 年 9 月 8 日
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
展情况,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测试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予以结项,
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
用账户(账号:8008288802911,银行名称: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锦丰支行)进
行了注销,账户余额人民币 60,739,162.89 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部分的募集资金 260,841,927.22 元。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江苏博云
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从超
募资金中申请人民币 77,047,738.87 元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
从超募资金中使用人民币 77,047,738.87 元偿还银行贷款。2021 年 7 月,公司已
使用超募资金 77,047,738.87 元偿还银行贷款。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规定,公司从超募资金中申请人民币 77,397,831.39 元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
款。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从
超募资金中使用人民币 77,397,831.39 元偿还银行贷款。2022 年 7 月,公司已使
用超募资金 77,397,831.39 元偿还银行贷款。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
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回购
公司部分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将在未来适时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截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本次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1,920,01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94%,最高成交价格为 22.61 元/
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19.0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9,960,541.22 元(含交易费用),
回购股份成交金额已全部使用超募资金支付。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除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7,000.00 万
元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调整的原因
根据实际运营需要,围绕公司新的战略规划,募投项目工程建设标准有所提
高,公司对募投项目“改性塑料扩产及塑料制品成型新建项目”增加部分“建安
工程费”,对“研发测试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增加部分“建安工程费”和“工
程建设其他费用”投资金额。
同时,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募投项目最新需求情况,在建设工程及其它
费用调整后的投资总额内对工程项目明细进行合理调整,各工程项目明细的金额
以实际竣工决算情况为准;在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调整后的投资总额内对部分项目
设备明细进行合理调整,调整设备的具体名称、品牌、数量和价格以实际成交情
况为准。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金额 调整后金额 调增/减金额(万
序号 项目类别
(万元) (万元) 元)
项目总投资 32,611.84 32,611.84 0.00
调整前金额 调整后金额 调增/减金额(万
序号 项目类别
(万元) (万元) 元)
项目总投资 15,097.62 15,097.62 0.00
(2)审批程序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
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
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发表了同意意
见。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中长期发展战略进行规划,前期经过充分地可行性论证,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业务需求等因素影响,项目整体建
设进度有所延缓,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较预期有所放缓。公司将秉持审慎原则,根
据项目实际建设需要,稳步推进相关工作,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募
投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的调整,延长本次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
间。
具体调整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投项目“改性塑料扩产及塑料制品成型新建项目”
原定于 2025 年 12 月安装完成的 4 条挤出机生产线(产线编号:L15-L18)预计
于 2027 年 12 月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达到可使用状态。
(2)审批程序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改性塑料扩产及塑料制
品成型新建项目”4 条挤出机生产线的实施进度,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7 年 12 月。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
不存在其他违规情形。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
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2,084.1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778.2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9,676.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是否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承诺投资项目和 更项目 调整后 承诺投入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承诺 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预定可使用 实现的
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预计 生
总额 (2) (4)=(2)/(1) 状态日期 效益
变更) (1) (3)=(2)-(1) 效益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改性塑料扩产及
塑料制品成型新 否 31,000.00 31,000.00 31,000.00 1,566.57 24,297.78 -6,702.22 78.38 注[1] 建设中 - 否
建项目
研发测试中心及
否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1,137.78 9,864.46 -5,135.54 65.76 已结项 - - 否
实验室项目
项目结余资金永
否 6,073.92 6,073.92
久补充流动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
- 46,000.00 46,000.00 46,000.00 8,778.27 40,236.16 -11,837.76 - - - - -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 否 26,084.19 26,084.19 26,084.19
偿还银行贷款 否 15,444.55
回购股份 否 3,996.05
超募资金投向
小计
合计 72,084.19 72,084.19 72,084.19 8,778.27 59,676.7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参见“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六)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项目的自筹资金 25,950,846.84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584,088.04 元,共计 28,534,934.88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进行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
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测试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2025 年 9 月 15 日,公司对存放募投项目“研发测试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的专用账户(账号:8008288802911,银行名称: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锦丰支行)进行了
注销,账户余额人民币 60,739,162.89 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该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及理财收益)主要系: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
投资收益,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期间也产生一定的利息收入;2、在项目前期推进过程中,为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
展,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规划的预备费 999.82 万元,以及其他费用(材料费、测试费等)800 万元等相关支出,均
由公司统筹自有资金调配;3、公司结合实际需求对设备采购方案进行优化,以国产设备替代原计划采购的进口设
备。由于国产设备实际采购成本低于进口设备原预算,相应减少了设备采购环节的资金支出,形成一定费用节余;
尚未支付的项目设备合同尾款及质保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除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7,000.00 万元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其他违规情形。
注[1]: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
调整。公司改性塑料扩产及塑料制品成型新建项目的设计产能为年产改性塑料 6 万吨、塑料制品成型产能 1,500 吨,总计 8 条挤出机生产线。2021 年以
来,国内外部分地区的经济环境出现较大波动,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截止目前,前述产线中 4 条挤出机生产线按照项目原计
划正在实施,预计 2023 年 6 月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后如期投产。另外 4 条挤出机生产线尚在设计选型过程中,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试生
产有所延缓,目前公司正积极与设备供应商进行沟通选型。为合理降低项目实施的不确定风险,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项目中 4 条挤出机生产线
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随着公司近两年持续不断地进行研发投入、生产工艺改进和设备技术改造,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改性塑料扩产及塑料
制品成型新建项目”及“研发测试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的设备选型与安装调试等工作不断优化,以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
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因受国内外经济环境的持续影响,公司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相对谨慎,减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因此,公司
结合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将募投项目“改性塑料扩产及塑料制品成型新建项目”中的其余 4 条生产线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3 年 6 月延期至
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内部结构调整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等影响,募投项目整体
建设进度有所放缓。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经审慎判断,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将“改性塑料扩产及塑
料制品成型新建项目”原定于 2023 年 12 月安装完成的 4 条挤出机生产线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原定于 2024 年 12 月安装完成的 4 条挤出机生产线延期
至 2025 年 12 月。
完成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进入试生产阶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投项目“研发测试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及设
备安装,进入设备调试及试运行阶段。
及塑料制品成型新建项目”4 条挤出机生产线的实施进度,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7 年 12 月。
(本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牛丽芳 佘飞飞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