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
要求,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
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具体
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普华永道中天”)
(2)成立日期:1993 年 3 月 28 日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阳西路 555 号、东育路 588
号第 45 层 4501、4504 单元
(4)首席合伙人:李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 17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为 940 余人,其中自 2013 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的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与普华永道中天签订了 2025 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
(以下简称“业务约定书”)。普华永道中天已经根据业务约定书,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执行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普华永道中天与本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
通。
经评估,公司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在其履职过程
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审计委员会
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
资质和专业能力,与公司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其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
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3 月 27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事会提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 12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的普华永道中天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就 2025 年报审
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案、时间表、独立性、审计团队架构等相关事项进行了
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的普华永道中天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就 2025 年报审计
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案的执行情况汇总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3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
报告(含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25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在公司 2025 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报审
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
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