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管理层负责组织领
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
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层面:法人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内
部审计与监督、企业文化等。
业务层面:财务报告、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预算管理、投融资管理、采购
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工程管理、合同管理、市场管理、
信息系统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披露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内部审计与监督、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
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 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经营收入总 经营收入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经营收入总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额的 1% <经营收入总额的 1% 额的 0.5%
错报≥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错 错报<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总额的 1% 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总额的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
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误。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
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或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
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 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经营收入总 经营收入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经营收入总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额的 1% <经营收入总额的 1% 额的 0.5%
错报≥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错 错报<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总额的 1% 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总额的 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公司主要通过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相关判
定。
重大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
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重要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
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不断地进行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工作。对于制度不够完善、缺失或已不适
用的情况,公司按照关键控制活动对各项制度文件进行梳理,查找制度规定与实
际执行的偏差,对制度缺失情况进行了识别,逐步修订、完善或废止了相关业务
及管理领域的规章制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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