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晨股份: 晶晨股份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3: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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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晶晨半导体(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作为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三届审计
委员会成员,我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核查作用。现对
  一、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三届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冯义晶先生、李翰杰先生以及
非独立董事罗滨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冯义晶
先生担任。
  李翰杰先生,男,1986 年生,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2012 年 7
月至 2016 年 10 月就职于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2016 年
今,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2023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
独立董事。
  罗滨先生,男,1982 年生,于 2004 年 6 月和 2007 年 6 月在中国南京大学
分别获得计算器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学士学位和计算器应用技术专业的硕士学位,
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 年 7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职于麦肯锡(上海)公司,担任 TMT
行业研究分析师;2010 年 7 月至 2016 年 5 月创业加盟久谦咨询,担任董事合伙
人,整体负责 TMT 领域客户开拓与服务;2016 年 5 月至 2018 年 10 月,加盟阿
里巴巴集团,先后任菜鸟网络 CEO 助理,战略合作及新业务孵化负责人等职;2018
年 11 月至 2019 年任 TCL 集团副总裁;2019 年 1 月起任 TCL 实业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战略与投资部总经理.现任 TCL 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战略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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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总经理。2023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冯义晶先生,男,1982 年生,于 2004 年 6 月获得中国南京审计大学(前称
南京审计学院)审计学士学位;于 2017 年 1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非执
业会员;于 2013 年 1 月,亦获接纳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协会的资深会员;于 2010
年 11 月,亦获内部审计师协会(The Institute of Internal Auditors)认可为
注册内部审计师,在会计及审计领域拥有约 18 年的经验。2004 年 8 月至 2016
年 10 月,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任职,最后职位为
高级审计经理,负责审计以及其他鉴证及咨询服务。2016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
月,为万色城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总监,负责该集团的整体财务事务。
其股份先前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直至 2022 年 8 月 3
日,股份代号:1430)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 年 8 月至 2025 年 4 月,任濠暻
科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2440)的执行董事及财
务总监,主要负责监察该公司整体的会计及财务事务管理。2025 年 7 月至今,
任广州粒上皇食品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24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都会与公司管理层及公司内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在议案审议过程中,各位委员
对所审议的事项进行积极讨论;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
沟通会议 2 次。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全部
会议,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同时对相关会议决议、会议记录进行了签
字确认。
  三、    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我们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进行了认真
调查及评估,确认其与公司业务独立,人员独立,相关审计人员具备了必要的资
质且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
期货审计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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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继续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贯
彻执行内部审计工作并定期向我们报告。本年度,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审阅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督促问题整改,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
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
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也不存在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努力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
内控制度。报告期内,我们认真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并与外
部审计机构沟通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与改进方法。我们认为,内部控制流
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控制缺陷,由于公司已建立业务部门自我审核、内
部审计双重监督机制,一经发现控制缺陷立即由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并负责
落地,内部审计做后续跟踪。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
机构保持着持续的、良好的沟通,审计委员会负责协调管理层就重大审计问题与
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
配合,保证各方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效率。
  (六)关注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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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
  (七)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
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
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参考市场价
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应尽的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
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继续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保证公司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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