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7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
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
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
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
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2024 年业务收入
(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
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总额 9.16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1 家。
立信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截至 2024 年末,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已提取的职业风险基金为 1.7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
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立信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起诉 诉讼 诉讼
被诉
(仲 (仲 (仲
(被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 裁) 裁)
裁)人
人 事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
金亚科
尚余 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
投资 技、周 2014
者 旭辉、 年报
万元 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
立信
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
保千 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
年重
里、东 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
组、
北证 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
投资 2015 1,096
券、银 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
者 年 万元
信评 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
报、
估、立 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
信等 年报 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
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
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二)项目信息
注册会计 开始从事上 开始为本公司
开始在本所
项目 姓名 师执业时 市公司审计 提供审计服务
执业时间
间 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林盛宇 2004 年 1999 年 2004 年 2024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陆成 2014 年 2011 年 2014 年 2024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林雯英 2010 年 2004 年 2004 年 2024 年
(1)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林盛宇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陆成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3)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林雯英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年度审计费用,公司管理层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
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
与立信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 年度,立信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工作,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资格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可其
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尽的职责,对审计工作质量表
示满意,同意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