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数媒”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号),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A股股票50,382,810股,发行价格为8.19元/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2,635,213.90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4,113,207.55元后的
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408,522,006.35元于2025年2月12日汇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扣除其他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076,297.8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并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04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实际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 408,522,006.35
减:其他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注) 3,076,297.88
募集资金净额 405,445,708.47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支出 408,601,715.55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其他 80,409.80
减: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手续费支出 600.00
减:注销募投账户时产生的零星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0.6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注:其他各项发行费用实际以自有资金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
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用作其他用途。同时,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与保荐机构、各存放银行共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 募集资金余额 账户
序号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金用途 (人民币元) 状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9505007880 偿还 已注
公司杭州清泰支行 1300001436 借款 销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6790180 补充流 已注
杭州分行 802082281 动资金 销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不完整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亲自或安排人员通过现场检查、与管理层沟通、资料审
阅等多种方式,对华智数媒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
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
用原始凭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中介机构相关报
告,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智数媒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光大证券对华智数媒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
费用)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860.17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860.17
比例
项 项
目 目
达 可
是否 本 是
到 行
已改 截至期 年 否
预 性
变项 末投资 度 达
承诺投资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定 是
目 本年度投 进度 实 到
目和超募资 承诺投资 资总额 累计投入 可 否
(含 入金额 (%) 现 预
金投向 总额 (1) 金额(2) 使 发
部分 (3)= 的 计
用 生
改 (2)/(1) 效 效
状 重
变) 益 益
态 大
日 变
期 化
承诺投资项
目
不 不 不
否 35,000.00 35,000.00 35,005.82 35,005.82 100.02% 适 适 适 否
款
用 用 用
动资金 否 5,852.20 5,852.20 5,854.35 5,854.35 100.04% 否 适 适 适
(注) 用 用 用
超募资金投
不适用
向
合计 - 40,852.20 40,852.20 40,860.17 40,860.17 100.02%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闲 审议通过《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置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募集资金的存款
募 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
集 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
资 施和管理。
金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进 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
行 资金使用,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现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
金 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
管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理 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情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明确表达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况 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无异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00 元,已全部注销。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注:其他各项发行费用实际以自有资金支付。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付力强 金 师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