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及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4693_H02号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
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了解、抽 查 、 核 对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深圳
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
于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4693_H02号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 菲
中国注册会计师:冯幸致
中国 北京 2026 年 3 月 27 日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资金募集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签发的《关于核准深圳迈瑞
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 1436号
文),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1,6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80元,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5,934,080,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保 荐 费 用 人 民 币
介费用人民币43,884,311.4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51,799,462.16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10月10日到账,到位情况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626号”《验资
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元,累计使用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4,821,185,702.97 元 , 累 计 节 余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余额人民币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
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分别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的下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
路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下属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新洲支行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分别开立相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以上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续)
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12日、2023年8月8日、2025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光明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研发创新平台升级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升级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项
目”“南京迈瑞外科产品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和“武汉研究院项目”已结项完成,“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运营资金项目”相关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
毕,“迈瑞南京生物试剂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已终止。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完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方式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备注
活期存款 武汉迈瑞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招商路支行 769274959026 已于2025年6月销户
现金管理 武汉迈瑞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招商路支行 765375773397 已于2025年6月销户
注释1:武汉迈瑞医疗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更名为武汉迈瑞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注释2:武汉迈瑞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正式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依据
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制度规范,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不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或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
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短期保本型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内有效,有效期内业务实施总额不超过6.37亿元
(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全部到期并存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活期账户,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后,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并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募投项
目之“武汉研究院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按实施计划结项,为充分
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
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7,493.08万元及银行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
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3,408.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575,179.95
本年度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2,118.57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62,272.54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8.21%
是否已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改变项目 进度(%) 是否发生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可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含部分改变) (3)=(2)/(1) 重大变化
光明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否 73,387.49 73,387.49 - 44,931.68 61.23% 已结项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南京迈瑞外科产品制造中心建设项
否 79,592.45 79,592.45 - 53,509.85 67.23% 已结项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迈瑞南京生物试剂制造中心建设项
是 25,474.71 - - - --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目
研发创新平台升级项目 是 18,002.30 6,753.38 - 6,753.38 100.00% 已结项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营销服务体系升级项目 是 93,351.51 39,442.05 - 38,456.88 97.50% 已结项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是 105,371.50 33,732.05 - 33,687.34 99.87% 已结项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运营资金项目
否 179,999.99 179,999.99 - 179,999.99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注释 2)
武汉研究院项目 否 162,272.54 - 124,779.45 76.89% 已结项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75,179.95 575,179.95 - 482,118.57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575,179.95 575,179.95 - 482,118.57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续)
迈瑞南京生物试剂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医疗行业的外部环境发生了诸多变化。为快速满足市场要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优化调整生产经营
计划,南京试剂产品的产能规模通过公司深圳光明生产基地得以扩充。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避免造成资金和资源的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损失,上述募投项目不再适应当前公司的发展规划,因此决定终止对该项目的投入。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已决议终止投入
的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5,474.71 万元及专户利息投入到“武汉研究院项目”的建设。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10,927.34 万元,一并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
资金人民币 43,846,575.63 元;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前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
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 0051 号)。公司已于 2019 年 3 月对前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0,927.34 万元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人民币 43,846,575.63 元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或保
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短期保本型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年 10 月 31 日内有效,有效期内业务实施总额不超过 6.37 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2025 年度,公司剩
余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大额存单人民币 63,000.00 万元已全部到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 0.00 万元。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续)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之“光明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研发创新平台升
级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升级项目”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按实施计划结项,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
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29,485.69 万元及银行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之“南京迈瑞外科产品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已
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按实施计划结项,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节余
募集资金人民币 26,082.60 万元及银行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之“武汉研究院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可按实施计划结项,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不适用
情况
注释1: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3,408.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发行中介费用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75,179.95万元。
注释2: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626号验资报告,公司实际募资金额为人民币
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人民币575,179.96万元的差异0.01万元调减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运营资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