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晨股份: 晶晨股份关于战略决策委员会调整为战略决策与ESG委员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3: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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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战略决策委员会调整为战略决策与 ESG 委员会、修订《公
              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战略决策委员会调整为战略
决策与ESG委员会的议案》《关于修订<战略决策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一、关于战略决策委员会调整为战略决策与ESG委员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
能力,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将原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决策委员会”调整为“战
略决策与ESG委员会”,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调整为《董事
会战略决策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对该工作细则部分条款中相关内容进行
修订。
     本次战略决策委员会更名为战略决策与ESG委员会,在原职责基础上增加ESG
和可持续发展相关职责等内容,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及任期规定未发生变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
     鉴于上述情况,对《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    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
      考核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
      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
   议决定。                 事会审议决定。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为进一步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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