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立信 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 9.16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2 家。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
被诉(被 诉讼(仲裁) 诉讼(仲
(仲 诉讼(仲裁)结果
仲裁)人 事件 裁)金额
裁)人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
金 亚 科 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
尚 余 500
投资者 技、周旭 2014 年报 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
万元
辉、立信 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
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
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
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
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
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
保千里、
东 北 证
组、2015 年 1,096 万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
投资者 券、银信
报、2016 年 元 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
评估、立
报 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
信等
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
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
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
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
均能有效执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经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的情况
立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团队整体专业、稳定、善于沟通且勇于解决
专业问题,团队核心成员均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熟悉我国会计法律
法规,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
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
重点展开。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立信全面开展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
披露时间要求。立信就预审、年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
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
立信制订了重大事项咨询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重
大会计审计技术问题咨询、重大风险问题及事项等咨询机制和责任作出了具体规
定,制度中明确要求,项目组应当就重大事项进行咨询,只有当咨询已完成且咨
询得出的结论已得到执行后,项目合伙人才能签署业务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
立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技术标准部充分讨论,专业、及时地解决了公司
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立信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项目合伙人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复核并评价项目组是否已就疑难问题或涉及意见分歧的事项进行适当咨询,以及
咨询得出的结论是否得到执行,并在业务工作底稿中适当记录意见分歧的解决过
程和结论。如果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项目组成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参与形成业务报
告中的专业意见,也应当在业务工作底稿中作出适当记录,确保所执行的项目在
意见分歧解决后才能出具业务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
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立信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立信按照质量管
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制定和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管理相关制度,在全所范围内统一委
派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的委派由审计风险管理部具体负责,
确保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性及客观性,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在项目的适
当时点实施复核程序,并就其实施的项目质量复核形成工作底稿。项目质量复核
合伙人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并在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时保持独立、客观、公正。
立信制定了质量监控检查相关的政策与程序,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和实施各
种质量检查程序,每年定期在全所范围内开展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以监控业
务部门项目的执行,以及质量管理政策和程序的设计与应用是否适当,运行是否
有效。
检查过程中重点关注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独立性核查和业务承接和保持程
序执行是否到位;业务执行过程中是否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是否保持职业怀
疑态度;风险识别和风险应对措施是否充分;审计证据是否能够支持审计报告的
意见类型等。近一年审计过程中,立信未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立信制定了监控与整改程序管理制度,监控和整改主管合伙人负责协调、实
施和记录各种质量监控程序,并将监控活动实施情况、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
措施、问责方案等向首席合伙人以及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进行通报。监控和整改
主管合伙人就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及时予以分析,除执行上述
监控和报告措施外还与技术标准部和教育培训部进行沟通,以考虑开发相应的指
引和提示,并反映在相应的培训课程内容中,提请合伙人及员工予以关注。基于
该质量管理体系,立信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立信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
执行。
公司在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立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立信制
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
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
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
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
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专业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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