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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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332A004446 号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罗博特科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2025 年度专项报
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是罗博特科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
罗博特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25 年度
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罗博
特科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罗博特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罗博特科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
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罗博特科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949 号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
股。截至2025年5月26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8,39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556.16万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843.8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2025〕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5,843.83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5,843.8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为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罗博特科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
法于2024年7月3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 并与开户银行、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 审批, 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5年12月31 日, 本公司
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 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 日, 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 (单位: 人民币元 ) 如下:
开 户银 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苏州工业
园 区 分行
合 计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有关规定,本公司及时、 真实、 准确、 完整
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